第1100章 【谁比谁傻】(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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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小天和夏长明来到望海城大门前,发现渤海国的国都城墙并不如想象中高阔,门前的驻军甚至比不上东梁郡,来往行人客商熙熙攘攘,完全是一番祥和安乐的景象,和他们预想中的戒备森严,逐一盘查完全不同。
守门将士也是笑容可掬,面对经过之人全都和颜悦色。胡小天留意到出入望海城的人们,几乎全都是衣饰华美,怒马香车络绎不绝,即便是徒步而行者,也都对仪表非常注重,发冠鞋履一丝不苟,因为空气清新道路洁净的缘故,每个人身上都是纤尘不染。
夏长明低声赞道:“这渤海国号称海外第一富庶之地,今日得见果然是名不虚传。”
胡小天笑道:“面子工程而已,或许他们的国主爱惜颜面,焉知这里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?”
夏长明笑道:“主公见解深刻,长明拍马不及。”
胡小天调侃道:“既然如此就别拍了!”
两人相视哈哈大笑,虽然门前卫兵对来往行人非常客气,可是必要的盘查还是会进行的,夏长明送上一张他们从东梁郡带来的通关文书,因为大康、大雍两国经常会有商人前来渤海国经营,所以这边对两国的客人都非常照顾,见到两人的通关文书,并没有做太多的盘查就予以放行。
胡小天和夏长明入得城来,直接寻找望海城最为豪华的仙客来住下,两人来渤海国之前最初考虑到要低调从事,所以准备的衣袍都是非常朴素,避免惹人注目,可到了望海城方才发现,渤海国人崇尚奢靡之风,来到这里穿着朴素反倒成了异类。于是他们入住客栈之后,马上找到布庄,量身定做了几套衣服,想要不引起别人的注意,最好的办法就是入乡随俗。
两人分头行动,夏长明前往马市购置车马,胡小天则回到仙客来打探消息。
这年代没有电视广播报纸,更没有什么互联网,想要得到消息,最常见的途径就是口口相传,而相对来说,客栈、酒肆、茶馆就成了消息散播的绝佳场所。
仙客来虽是客栈,本身也经营酒楼,胡小天独自一人点了几样特色海味,叫了一壶仙人醉,寻了个靠窗的位置,一面欣赏街道上的景致,一边侧耳倾听周围客人的对话。以他今时今日的听力,偌大一层酒楼内二十多桌人说得每句话他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,当然他不可能事无巨细全都兼收并蓄,只挑选自己感兴趣地去听。
最近渤海国最为轰动的事情就数相国袁天照被抓之事,酒楼内有八桌客人都在低声谈论这件事。不过多数都是适可而止,并不敢深议。真正引起胡小天注意的还是位于西南角的那一桌,几人都是衣饰华美的富贵公子,大概是多喝了几杯,其中一人道:“不知王上因何会将袁相国下狱,袁相国乃是顾命大臣,还是王上的授业恩师。”
一名胖胖的男子道:“嘉元兄,王上自然有王上的考虑,咱们这些人就不必操心了。”
一旁黑黑瘦瘦的男子笑道:“至阳兄说得对,不过要说这件事,明举兄弟应该最清楚,李叔叔主持刑部,明举兄弟近水楼台先得月,消息总是要比咱们灵通一些。”
众人的目光齐齐望向同桌的一名年轻公子,那公子大概二十多岁年纪,生得眉清目秀温文尔雅,举止之间流露出一种高贵的气度,不过他的这种气度并非是拒人于千里之外,给人的感觉不即不离,他就是刑部大员李长兴的儿子李明举,周围的几人全都是他的朋友,其中大都是官宦家的子弟。李明举微微一笑道:“家父在家中之时从来不谈及公务,是以我对朝中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。”
那胖子笑道:“这里没有外人,明举兄弟又何必如此防范?”
李明举微笑道:“非是兄弟有防范之心,而是家父的确从不在家中提起朝堂之事,咱们兄弟今日相聚,不如谈谈学问,国家大事还是少提为妙。”
那胖子道:“身为渤海百姓关心渤海国的大事也是理所应当,常言道,国家兴亡匹夫有责,我等读圣贤书,就是为了有朝一日为国效力,若是双耳不闻窗外事,只知道死读书,读死书,那岂不是就成了书呆子?”几人同声附和。胖子说到激动之处,右手一挥,拇指上所戴一颗硕大的碧玉扳指划出一道绿光,格外引人注目。
胡小天缓缓落下酒杯,总算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切入机会,他起身来到那几人身边,拱手笑道:“各位兄台请了!”
几人被他突然打扰,脸上都流露出错愕的表情,彼此对望,马上就意识到来得是个不速之客,大家谁都不认识。
胡小天道:“在下胡大富,是大康人,来到渤海国是为了做珠宝生意。冒昧打扰几位是因为刚刚看到这位兄台手上的扳指。”
胖子眨了眨眼睛道:“我认识你吗?”
胡小天呵呵笑道:“四海之内皆兄弟,此前不认识,可并不代表着以后不认识。”他一把就将胖子的手握住:“敢问这位兄台高姓大名?”
胖子道:“刘至阳。”
胡小天牵着刘至阳的大胖手,翻来覆去地看,口中啧啧有声,刘至阳被他看得浑身发毛,身边同伴一个个心中暗忖,莫非这货有毛病?不爱红装爱武装?可怎么看也是阳刚气息十足的一个猛男,按理说不应如此。
刘至阳可受不了了,用力想把手抽回去,可他那点力量根本无法和胡小天相比,虽然竭尽全力,大胖脸憋得通红,胡小天的手掌却纹丝不动,胡小天笑道:“至阳兄,你这碧玉扳指卖吗?”
刘至阳这才想起人家不是看上了他,而是看上了他手上的扳指,他摇了摇头,胡小天放松了他的手,刘至阳趁机将手掌抽了出来:“这扳指是我家传之物,不卖!”其实这货也是信口胡诌,扳指是他刚刚从街上买回来的,花了他五两纹银,也不是什么稀罕物,只是他不喜欢胡小天打扰,所以故意说是家传之物,好让胡小天知难而退。
胡小天虽然在珠宝玉器方面算不上什么大行家,可起码的眼力神还是有点的,其实他第一眼就看出这胖子的玉扳指虽然够大够绿,但绝算不上什么珍品,可胡小天的目的原本就不在什么玉扳指,他今儿就是要玩一出千金买马骨,胡小天笑眯眯道:“二十两银子卖吗?”
刘至阳以为自己听错,刚刚买回来才花了五两,一转身就能赚十五两,这么划算的买卖不卖才是傻子,他喃喃道:“可这玉扳指是我家传之物,我……”
胡小天道:“五十两!”
刘至阳望着胡小天,一脸的古怪,其实是强忍着笑,只差没笑出声来了,他装出忍痛割爱的样子:“可这位兄台看起来也是至诚之人,既然你如此诚意,我若是不肯割爱,岂不是显得我们渤海国人太过小气,也罢,我让给你就是。”不说卖给你,不说坑你,只说让给你,读书人说话就是雅致。
胡小天装出喜出望外的样子,马上点了兴隆号通兑的一张银票给刘至阳,刘至阳将银票拿来看了看,确信无误,马上撸下来玉扳指递给了胡小天,生怕这厮会返回。
一旁又黑又瘦的同伴顾嘉元,他刚才跟着刘至阳一起买得那玉扳指,知道胖子才花了五两银子,居然遇到了个冤大头竟然肯给五十两银子,死胖子真是走了****运,顾嘉元心中又是羡慕又是嫉妒,刚巧这货也买了件玩物,故意撩起长袍,露出腰间玉佩,在胡小天面前晃了晃道:“这位胡先生既然是珠宝商人,不如看看我这件祖传之物价值几何?”
胡小天又是目光一亮,惊叹道:“哎呀呀,这位仁兄可否借我玉佩一观。”
顾嘉元解下玉佩,递给胡小天之前却又缩回手去:“这玉佩乃是先王御赐之物,你可要小心了。”
胡小天诚惶诚恐,几个人看到他的表情全都信以为真。
胡小天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,又小心翼翼递给了顾嘉元道:“这块玉佩绝非凡品,照我看至少要值一百两银子。”
胖子刘至阳听到他居然出口就是一百两银子,心中好不服气,刚刚两人明明在一家玉器铺买来的两样东西,价值相同,都是五两,何以这胡大富给他估价这么高?
顾嘉元道:“一百两银子?呵呵让你看看还差不多。”
胡小天道:“兄台莫怪,敢问兄台多少银子愿意转让给我?”
顾嘉元伸出五根手指头。
胡小天大声道:“五百两?”
顾嘉元听他如此大声,心中不由得有些后悔,自己叫价有些太高了,早知如此叫一百五十两,赚上一点是一点,总不至于把他给吓跑了。他故意道:“你嫌贵啊?”接下来一句就是价钱好商量,你说多少?
胡小天不等他把话说完,就从怀中抽出一张银票:“这是五百两,君子一言快马一鞭,你绝不可反悔,玉佩给我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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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小天和夏长明来到望海城大门前,发现渤海国的国都城墙并不如想象中高阔,门前的驻军甚至比不上东梁郡,来往行人客商熙熙攘攘,完全是一番祥和安乐的景象,和他们预想中的戒备森严,逐一盘查完全不同。
守门将士也是笑容可掬,面对经过之人全都和颜悦色。胡小天留意到出入望海城的人们,几乎全都是衣饰华美,怒马香车络绎不绝,即便是徒步而行者,也都对仪表非常注重,发冠鞋履一丝不苟,因为空气清新道路洁净的缘故,每个人身上都是纤尘不染。
夏长明低声赞道:“这渤海国号称海外第一富庶之地,今日得见果然是名不虚传。”
胡小天笑道:“面子工程而已,或许他们的国主爱惜颜面,焉知这里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?”
夏长明笑道:“主公见解深刻,长明拍马不及。”
胡小天调侃道:“既然如此就别拍了!”
两人相视哈哈大笑,虽然门前卫兵对来往行人非常客气,可是必要的盘查还是会进行的,夏长明送上一张他们从东梁郡带来的通关文书,因为大康、大雍两国经常会有商人前来渤海国经营,所以这边对两国的客人都非常照顾,见到两人的通关文书,并没有做太多的盘查就予以放行。
胡小天和夏长明入得城来,直接寻找望海城最为豪华的仙客来住下,两人来渤海国之前最初考虑到要低调从事,所以准备的衣袍都是非常朴素,避免惹人注目,可到了望海城方才发现,渤海国人崇尚奢靡之风,来到这里穿着朴素反倒成了异类。于是他们入住客栈之后,马上找到布庄,量身定做了几套衣服,想要不引起别人的注意,最好的办法就是入乡随俗。
两人分头行动,夏长明前往马市购置车马,胡小天则回到仙客来打探消息。
这年代没有电视广播报纸,更没有什么互联网,想要得到消息,最常见的途径就是口口相传,而相对来说,客栈、酒肆、茶馆就成了消息散播的绝佳场所。
仙客来虽是客栈,本身也经营酒楼,胡小天独自一人点了几样特色海味,叫了一壶仙人醉,寻了个靠窗的位置,一面欣赏街道上的景致,一边侧耳倾听周围客人的对话。以他今时今日的听力,偌大一层酒楼内二十多桌人说得每句话他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,当然他不可能事无巨细全都兼收并蓄,只挑选自己感兴趣地去听。
最近渤海国最为轰动的事情就数相国袁天照被抓之事,酒楼内有八桌客人都在低声谈论这件事。不过多数都是适可而止,并不敢深议。真正引起胡小天注意的还是位于西南角的那一桌,几人都是衣饰华美的富贵公子,大概是多喝了几杯,其中一人道:“不知王上因何会将袁相国下狱,袁相国乃是顾命大臣,还是王上的授业恩师。”
一名胖胖的男子道:“嘉元兄,王上自然有王上的考虑,咱们这些人就不必操心了。”
一旁黑黑瘦瘦的男子笑道:“至阳兄说得对,不过要说这件事,明举兄弟应该最清楚,李叔叔主持刑部,明举兄弟近水楼台先得月,消息总是要比咱们灵通一些。”
众人的目光齐齐望向同桌的一名年轻公子,那公子大概二十多岁年纪,生得眉清目秀温文尔雅,举止之间流露出一种高贵的气度,不过他的这种气度并非是拒人于千里之外,给人的感觉不即不离,他就是刑部大员李长兴的儿子李明举,周围的几人全都是他的朋友,其中大都是官宦家的子弟。李明举微微一笑道:“家父在家中之时从来不谈及公务,是以我对朝中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。”
那胖子笑道:“这里没有外人,明举兄弟又何必如此防范?”
李明举微笑道:“非是兄弟有防范之心,而是家父的确从不在家中提起朝堂之事,咱们兄弟今日相聚,不如谈谈学问,国家大事还是少提为妙。”
那胖子道:“身为渤海百姓关心渤海国的大事也是理所应当,常言道,国家兴亡匹夫有责,我等读圣贤书,就是为了有朝一日为国效力,若是双耳不闻窗外事,只知道死读书,读死书,那岂不是就成了书呆子?”几人同声附和。胖子说到激动之处,右手一挥,拇指上所戴一颗硕大的碧玉扳指划出一道绿光,格外引人注目。
胡小天缓缓落下酒杯,总算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切入机会,他起身来到那几人身边,拱手笑道:“各位兄台请了!”
几人被他突然打扰,脸上都流露出错愕的表情,彼此对望,马上就意识到来得是个不速之客,大家谁都不认识。
胡小天道:“在下胡大富,是大康人,来到渤海国是为了做珠宝生意。冒昧打扰几位是因为刚刚看到这位兄台手上的扳指。”
胖子眨了眨眼睛道:“我认识你吗?”
胡小天呵呵笑道:“四海之内皆兄弟,此前不认识,可并不代表着以后不认识。”他一把就将胖子的手握住:“敢问这位兄台高姓大名?”
胖子道:“刘至阳。”
胡小天牵着刘至阳的大胖手,翻来覆去地看,口中啧啧有声,刘至阳被他看得浑身发毛,身边同伴一个个心中暗忖,莫非这货有毛病?不爱红装爱武装?可怎么看也是阳刚气息十足的一个猛男,按理说不应如此。
刘至阳可受不了了,用力想把手抽回去,可他那点力量根本无法和胡小天相比,虽然竭尽全力,大胖脸憋得通红,胡小天的手掌却纹丝不动,胡小天笑道:“至阳兄,你这碧玉扳指卖吗?”
刘至阳这才想起人家不是看上了他,而是看上了他手上的扳指,他摇了摇头,胡小天放松了他的手,刘至阳趁机将手掌抽了出来:“这扳指是我家传之物,不卖!”其实这货也是信口胡诌,扳指是他刚刚从街上买回来的,花了他五两纹银,也不是什么稀罕物,只是他不喜欢胡小天打扰,所以故意说是家传之物,好让胡小天知难而退。
胡小天虽然在珠宝玉器方面算不上什么大行家,可起码的眼力神还是有点的,其实他第一眼就看出这胖子的玉扳指虽然够大够绿,但绝算不上什么珍品,可胡小天的目的原本就不在什么玉扳指,他今儿就是要玩一出千金买马骨,胡小天笑眯眯道:“二十两银子卖吗?”
刘至阳以为自己听错,刚刚买回来才花了五两,一转身就能赚十五两,这么划算的买卖不卖才是傻子,他喃喃道:“可这玉扳指是我家传之物,我……”
胡小天道:“五十两!”
刘至阳望着胡小天,一脸的古怪,其实是强忍着笑,只差没笑出声来了,他装出忍痛割爱的样子:“可这位兄台看起来也是至诚之人,既然你如此诚意,我若是不肯割爱,岂不是显得我们渤海国人太过小气,也罢,我让给你就是。”不说卖给你,不说坑你,只说让给你,读书人说话就是雅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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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旁又黑又瘦的同伴顾嘉元,他刚才跟着刘至阳一起买得那玉扳指,知道胖子才花了五两银子,居然遇到了个冤大头竟然肯给五十两银子,死胖子真是走了****运,顾嘉元心中又是羡慕又是嫉妒,刚巧这货也买了件玩物,故意撩起长袍,露出腰间玉佩,在胡小天面前晃了晃道:“这位胡先生既然是珠宝商人,不如看看我这件祖传之物价值几何?”
胡小天又是目光一亮,惊叹道:“哎呀呀,这位仁兄可否借我玉佩一观。”
顾嘉元解下玉佩,递给胡小天之前却又缩回手去:“这玉佩乃是先王御赐之物,你可要小心了。”
胡小天诚惶诚恐,几个人看到他的表情全都信以为真。
胡小天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,又小心翼翼递给了顾嘉元道:“这块玉佩绝非凡品,照我看至少要值一百两银子。”
胖子刘至阳听到他居然出口就是一百两银子,心中好不服气,刚刚两人明明在一家玉器铺买来的两样东西,价值相同,都是五两,何以这胡大富给他估价这么高?
顾嘉元道:“一百两银子?呵呵让你看看还差不多。”
胡小天道:“兄台莫怪,敢问兄台多少银子愿意转让给我?”
顾嘉元伸出五根手指头。
胡小天大声道:“五百两?”
顾嘉元听他如此大声,心中不由得有些后悔,自己叫价有些太高了,早知如此叫一百五十两,赚上一点是一点,总不至于把他给吓跑了。他故意道:“你嫌贵啊?”接下来一句就是价钱好商量,你说多少?
胡小天不等他把话说完,就从怀中抽出一张银票:“这是五百两,君子一言快马一鞭,你绝不可反悔,玉佩给我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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