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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章 饭店相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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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回家时,安和一边走,一边想:

    这次让柳文直把地震的消息报知朝庭,不知朝庭之上是否有人会相信?

    如果皇上不信,怕会定自己传播谣言之罪,如果明天不地震,不用问,自己极有可能要以欺君之罪被皇上砍头,如果明天要是地震了,皇上认为自己具有预未来的本领,招自己入朝,给个什么官职干干也说不定。

    安和在后世的古装电视剧看得多了,朝中大臣之间往往波诡云谲,朝堂之上明争暗斗。嫔妃之间争宠斗艳,后宫之内血雨腥风,皇子之间更是争储夺嫡,为了东宫之位争得你死我活。

    万一真把自己招入朝中为官,置身其中,岂不要了亲命啊!

    如果不是为了晋州和永城的百姓着想,打死自己也不会将此事上报给朝庭。

    又想到自己刚到永城时,林一山对自己的照顾,自己也曾发誓要让林一山重回书院读书,让他过上好的生活,要是自己走了,林一山怎么办?

    作为马市的哪块地就不用操心了,等今年马市生意一淡,就可以将哪块地翻上一遍,从芒山将哪果树的苗移来栽种上就行了,几乎不费什么本钱。哪块地积了哪么多的马粪,想必会成为永城县最肥沃的良田。

    不过要想在哪填平的大坑上面盖商铺,林一山手中的钱还远远不够,得想个法给林一山留下一大笔,能把房子盖起来才行。

    以后自己即使走了,林一山也没有后顾之忧了,安和边走边想。

    走到悦来饭店门口时,被老板林长贵看到,林长贵不由分说就把他拉到饭店二楼一个雅间,进得门来,安和看了看,这房间果然和一楼看到的房间不一样。

    四面墙上贴有中空的玲珑香木板,或“流云百蝠”,或“岁赛三友”,或“山水人物”,或集锦,或博古,看这做工就知道是名家雕就,上有各种木格,贮有书籍,花瓶、盆景。

    木格各式各样,或天圆地方,或菊花蕉叶,或连环半璧,真正是精巧无比,剔透玲珑。

    再看座上之人,竟是哪次在大坑边投圈豪赌的两位公子哥。

    二人看林长贵领来一少年郎,也是一愣。

    林长贵让安和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,然后给座上两位介绍说:

    “二位公子,这位少年郎就是上次黄大海捕头提到的安和公子。”

    指着一个二十岁上下,脸色略黑,面带豪气的年轻人给安和介绍说:

    “这位是王仲田公子,永城县城最大药铺同源和的老板。”

    又指着另外一个面如冠玉同样是二十岁上的年轻人说:

    “这位是长孙恒,在永城县拥有四个恒记丝绸铺,二位公子除了在永城县拥有商铺之外,其余商铺遍布全国,可以说是富甲天下啊!”

    原来安和通过投圈游戏,将老县衙哪片瓦砾运走,顺便又将林一山哪大坑填平之事,经黄大海之口,早已在整个永城县传得沸沸扬扬了,因大家都是这游戏的参与者。

    试想,谁没有到哪大坑边投两下呢,原来我们都被设局之人利用了,虽然知道自己被利用了,但谁也没有恼恨设局之人,毕竟自己娱乐了,也没损失什么,不过是帮着捡了几块瓦砾而已。

    大伙们想,怨不得人家在大坑里设这个游戏,原来是为了填平哪大坑啊!

    大坑位于永城县大街一旁,哪可是二十亩地啊!现在全填平了,要是盖商铺的话,可以盖几十间啊!

    人们一边惊叹着,一边纷纷打听是何人有如此才智,竟能想出此奇招。

    王仲田和公孙恒在投圈游戏中做的贡献是最大的,他二人那天在大坑边豪赌时,让下人去老县衙哪儿捡来的瓦砾都有四五车。

    二人每月都有十多次在悦来饭店吃饭,自然和掌柜林长贵十分熟悉。

    一次三人在请县衙捕头黄大喝酒时,黄大海喝多了,就替安和吹嘘此事。

    林长贵早识安和,既然他能造出诸葛连弩,想出如此奇招,倒也不足为怪。

    王仲田和公孙恒二人听闻后,暗自心惊,心想:

    永城县何时竟出此等人物?

    特别是哪王仲田,本是个直肠子的粗人,对安和简直是惊为天人。早就透露给黄大海与林长贵有意结识安和,听林长贵说此人就是安和。

    王仲田赶忙站起,一把拉过安和就往主位上按,满脸惊诧地说:

    “早闻其名,不见其人,没想到在这饭店之中,能见到传说中的安公子,真是三生有幸啊!”

    公孙恒看到安和竞是一位比自己年龄还小的少年,也是心惊,心想:没想到此人如此年纪竟有如此心智。忙站起身说:

    “没想到安公子竞是少年,前途不可限量啊!”

    安和没想到自己竟然在永城县这么出名了,连这样两位公子也知道自己了。

    安和看林长贵在这里,如何敢坐主位,坚决不从,把林长贵往主位上拉,林长贵推脱不过,只得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三人对安和又是好一通恭维。

    长孙恒说:

    “安公子真是难得一见的奇才啊,如果经商,定能富甲一方!”

    长孙恒有意拉安和下水一块经商,心想,凭自己的财力,加上安和这脑袋,定能将自己的生意做得更大,所以有意试探。

    林一山忙说:

    “在下本是淡泊之人,平时并无大志,能吃饱穿暖,平安渡此一生足矣,加之在下平时并无经商经验,所谓“隔行如隔山”,只怕一入商海,抽身不脱啊!”

    长孙恒以为他看不起商人,所以也就不再说什么。

    因为在中国古代,社会地位的排序历来是:士、农、工、商,商人就是四等公民、社会末流。

    即便你腰缠万贯、富甲一方,可在当权者面前你什么都不是,甚至连农民兄弟的腰杆都可能挺得比你直。因为他们身后有一条永远开放的上升之阶。

    所谓“朝为田舍郎、暮登天子堂”,就是说农民出身的人只要肯付出努力寒窗苦读,就有可能一朝翻身光宗耀祖,可这样的机会商人却没有,因为科举考场的大门永远都向“铜臭满身”的工商从业者关闭。

    在唐代还规定商人还不骑马,不准坐轿,而且不准穿同样色的鞋子。

    安和也很奇怪为什么每次见到林长贵时,他都穿一双两种色的鞋子,当是安和还以为这老头像后世的小青年一样赶时髦,故意穿两种色的鞋子呢。

    为什么古代会这么轻视商人呢,白居易《琵琶行》里的有几句诗:

    门前冷落车马稀,

    老大嫁作商人妇;

    商人重利轻别离,

    前月浮梁买茶去;

    去来江口守空船,

    绕船月明江水寒。

    这几句诗似乎掩藏着古代中国人精神世界的密码。

    商人重利轻别离,商人首先要跟着利润走,为了牟利经常是精打细算,否则他做不了商人。

    在这种生活方式中,所有其他价值都被放在次要位置,而这肯定要跟其他行业的人产生分歧。

    而古代统治者大多信奉儒教,把慷慨大方、乐善好施视作一种美德,在他们眼里,商人过于吝啬,锱铢必较。不合当时的封建礼念,所以才会有如此做法。

    古时,不但是中国,欧洲国家也是轻视商人,西欧商业开始复兴时,教会深感疑虑。

    根据基督教的观念,贪婪是十恶不赦的罪孽,而赚钱总是跟贪婪联系在一起。教会之所以放债取息,是因为有这样一种信念:这是在利用时间差来赚钱,是在出卖时间,而时间是属于上帝的。

    所以说,在这样一个歧视商业的官本位社会中,财大者未必就能气粗。

    长孙恒和王仲田倒没什么,因为王仲田是太原最大的氏族王家的子孙,长孙恒是原长孙皇后与一品司徒长孙无忌的侄子,谁敢看不起他俩啊!

    但林长贵就不同了,虽说自已腰包里沉甸甸的,但是在那些手握大权、颐指气使的官老爷面前,他也只有低声下气、点头哈腰的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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