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集第三章女发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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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集 第三章 艳女发威
只有十个字:“相思如满月,夜夜减清辉。”
看到这两句,成刚心里感到温暖。这是一个美女的动情之言,代表了她内心世界的呼声。有这样的情人,自己还有什么遗憾呢?自己才走了这么一会儿,她就这样说,可见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重要。我该给她回点什么呢?应该回个精彩些的,能代表我的心意的。
想来想去,最后发了两句古诗:“春蚕到死丝方尽,蜡炬成灰泪始干。”
他觉得这两句足以代表自己的感情。古人多么了不起,能把感情写得这么有深度、有力度,太感人了。这样的句子,自己绝对想不出来。不然,人家怎么是大诗人呢?
他放好手机,小王正转头看他,眨着美目含笑说:“太子,什么事这么高兴?看你脸上的幸福劲让我都嫉妒了。是不是妻子发短信了?”
接着又很礼貌地说“如果不方便的话,就不用说了,我不想打听你的秘密。”
成刚见她笑得温柔甜美,又充满了青春气息,绝对比一朵盛开的月季花好看,心里一荡,也眯着眼说:“这不算什么大不了的秘密,可以告诉你,这是我老婆发的。对了,以后可不要叫我‘太子’,多别扭,好像我真等着继承皇位似的。”
小王很认真地问:“那我以后叫你什么呢?”
成刚说道:“得了,你就叫我成刚吧。这样比较直接也比较痛快。”
小王点头,说道:“好,成刚。”
成刚哎了一声,两人相视而笑。在笑容中,他们觉得彼此的距离更近,不像初相识,而像是多年的老朋友。他们都觉得在对方面前可以不必拘束,可以畅所欲言,不必戴着面具见人。
成刚就问:“小王,你的男朋友在放假的这段期间,一定对你关怀倍之吧?什么电话、短信每天都不间断吧?”
他很想知道这个美女的私生活是什么样子。
小王摇摇头说:“他每天就只知道干活挣钱,还贷款,别的事都不知道。”
成刚问道:“还什么贷款呢?”
小王回答道:“他贷款买了一间公寓,这公寓跟一座山似的压在他的身上,几乎让他喘不过气,我看着都心疼。我想帮他分担、帮他还钱,但他说什么也不肯。”
成刚思了一声,说道:“他是心疼你,只是不知道他这公寓是什么情况?”
小王笑容减少了,叹息着说:“我们俩的薪水也不算低,可是想结婚就得有房子。我们本想租个房子结婚,可是我没同意。租人家的房子,我老是觉得没有安全感。人家心情好还行,要是心情坏的话,说赶你走你就得走,居无定所跟个流浪汉差不多。我还是想要有自己的房子。”
成刚感慨道:“在城市买房子挺不容易。若是普通人,一间房子就够扒层皮了。”
小王皱起眉头,说道:“就是。尽管千难万难,我还是想拥有自己的房子。既然一次掏不出那么多钱来买房,只好贷款买了。但买完之后我就后悔了,这简直像慢性毒药慢慢地折磨人。可是在城市里住,作为普通人,只有选择买房子这条路。我们买的算便宜了,五千一平米,七十平方,定价三十五万块。订金交了十万,剩下的二十年内还清。”
成刚点点头,说道:“一十年还二十五万,一年还一万多块,一个月还一千多块就行。不过,既然是贷款,利息还是挺高的,连本带利加一起,这楼可不便宜。”
小王语气沉重地说:“是啊,我男朋友的压力可大了。我想跟他一起分担,他不肯,他非得把所有的重担都往自己身上扛。他说,这种事不能让女朋友背,一个男人得有责任感。”
成刚称赞道:“他倒是一个很有感情、很有责任的人。你的命不错。”
小王说道:“他的人品不错,只是太老实了,有时候还缺乏主见。他的学历挺高,能力也不差,只是在选工作方面,眼光总是不好,不然他每个月的收入可以更高。唉,他要是有你这样好命就好了。”
她望着成刚,露出艳羡之色,像是望着天王巨星一样。
成刚摆了摆手,说道:“你的意思是指我父亲财大势大,我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他给的了?”
小工的美目睁得大大地说道:“难道不是吗?如果你父亲不伸手,你现在住哪里呢?”
成刚哈哈一笑,说道:“小王,你弄错了。我现在的房子不是我父亲买的,他没有掏一分钱,这房子完全是我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。你看我像寄生虫吗?”
小王喔了一声,说道:“你这么厉害?我还以为你今天的一切,都是你父亲给你的。他那么有钱,怎么会不管你呢?”
成刚表示:“他没有不管我,是我自己不想让他给我什么,我想自己动手创造自己的财富。我大学毕业之后,基本上就没向父亲拿钱了。我努力赚钱,用了几年的时间买到了自己的房子。”
小王噢了一声称赞道:“你真厉害,我一直以为你的一切都是你父亲提供的。你是生在富贵之乡,衣来伸手,饭来张口,是天生的少爷命。原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。”
成刚很严肃地说:“我从小独立性就很强,我父亲在我小时候,就常跟我说:‘一个男人要靠自己,不能靠别人,父母也不能陪你一辈子。你得靠自己的力量创造美好的未来。’我就是按照他的话做。在事业方面,我很佩服我的父亲。我想,虽说我不如他那么优秀,我也要做出点成绩给他看,让他知道我不是寄生虫。”
小王说道:“你什么都靠自己,不用他操心,他一定很安慰。”
成刚思了一声说道:“他跟我说,我身上有他的影子。可我知道,我在事业方面比起他来差远了。我注定要当好一个普通人。”
小王说:“可是你以后还是要继承你父亲的事业。那事业是他的,他百年之后当然给你了。”
成刚笑了笑说道:“那可不好说,他也不只我一个儿子,还有老婆呢。”
想到继母,眼前便出现了她诱人的身影,同时也不禁回忆起往事,使他大有不安之感。那种事还是忘掉才好,忘掉了,才能活得快乐。
小王轻轻一笑,说道:“你不用掩饰了。公司上下都传遍了,你就是下任的老板。公司里的同事们都想认识你,跟你拉拉关系呢。”
成刚笑道:“认识我有什么用?一个人有没有发展,得看他自己的本事和表现。一个人要是不争气,即使是亲兄弟也帮不了他。”
小王说道:“有道理,跟我想得一样。”
成刚问道:“小王,我父亲最近身体怎么样?”
小王放低声音说道:“我可以告诉你,不过你可别跟别人说。你父亲的身体状况,你江叔是严格保密着。”
成刚脸上露出斯文地笑,说道:“我是他儿子,打听一下,总可以吧。”
小王奇怪地问:“你为什么不自己问他呢?”
成刚回答道:“我怎么没问?只是我父亲这个人很要面子。他只要能说话、能走路,他就会说很好。因此,对他的身体状态,我了解得不够,所以这才问你。”
小王小声说:“他的情况时好时坏,医院隔个五、六天就得去一次。我问过你江叔,为什么不让你父亲休息休息?江叔说,不该问的事就不要问。”
成刚听了之后,心情变得十分沉重。他心想:父亲这病真不好说,要是他突然发病得厉害,很有可能再也醒不过来。作为一个儿子,我应该怎么帮他呢?我是不是应该回到他的身边,为他分忧解难呢?唉,我也是一个不孝的儿子,只想着自己的快乐,没有对他尽心尽力。可是他从来不想在别人面前露出软弱和孤独的模样,他总是要在别人面前树立一个强者的形象。既然他是强者,我想插手也不行。
这时候,小王望着成刚露出暧昧的笑容。成刚见了奇怪,说道:“怎么了?小王,我有什么不对劲吗?”
小王咧嘴一笑,露出白牙,说道:“没有没有,只是想到一个关于你的传闻。”
成刚问道:“什么传闻呢?”
在她笑容的光彩中,他觉得心里暖洋洋的,像是心泡在泉水中一样好受。
小王眨了眨眼,又转了转眼珠,看着成刚说:“我说了你可别生气。”
成刚说道:“你说吧,什么大不了的会让我生气呢?”
小王将声音放到最低,但成刚勉强能听清楚:“有同事说,你在大学的时候就很风流,特别喜欢女生,还跟女生发生过亲密关系呢。”
说着,小王红了脸,将头也垂下了。
成刚听了直笑,洒脱地说:“我是一个正常男人,正常男人就得做该做的事。”
小王抬起来,迎上他热情的目光,不知怎么又害羞了,再度低下头来。这时,她的芳心跳得厉害,似乎要跳出胸腔。
有了这么一位美女相伴,旅途不但不寂寞,还很愉快和舒服。那么久的旅途,仿佛一转眼就到了。成刚真希望路程能再长一些,相处的时间能再久一些。
车下了高速公路,进入市区,速度便放慢了。客车陷在车流之中,周围是一望无边的楼群。连上面的天空都变得狭小,人则成为了井底之蛙。
车一停下,旅客们鱼贯而出,成刚与小王也各自拎着行李下了客车。下车后,他们都深吸几口气。车里的空气毕竟太闷了,现在脚踩在地面上,望着高高的天空,觉得自由可真好。
成刚望向小王,说道:“小王,你往哪去啊?”
小王将包背好,说道:“我往住处去。你呢?”
成刚回答道:“自然是回家了。我家离这不算远,到我家坐坐怎么样?”
小王说道:“谢谢了。我回去还有事,改天吧。改天一定去打扰。”
她的俏脸上带着矜持与羞涩,显得非常动人。
成刚笑道:“好好,改天你可得来啊。”
小王说:“只要你不嫌烦就行。”
成刚真诚地说:“我举双手欢迎你。来之前,先打个电话给我吧。”
小王爽快答应,说道:“行,你的电话几号?”
于是成刚便说给他听。小王就打了试试,成刚的电话响起来,拿出来一看,看到了小王的号码,暗暗记在心里。之后,成刚问明了小王的详细住处,帮她拦了一辆计程车,请小王坐进去,并将车费给付了。
小王不答应,说道:“成刚,你太客气了。我有钱,我不需要你付钱。”
成刚很洒脱地笑着,说道:“你不是拿我当朋友吗?跟朋友还客气什么。走吧,有空咱们电话联系。”
见他这么说,小王也不再客套。小王向成刚挥挥手,计程车便开走了,小王随着车消失在前方的车流里。成刚回想跟她这次的交谈,觉得小王挺有味道,有文静的一面,也有活泼的一面,更重要的是很耐看,挺讨人喜欢。以后自己要是当了公司老板,一定要特别照顾她。她不是没有房子吗?这我就可以帮助她。至于,她会怎么回报自己,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。
不过,自己怎么会想得这么远呢?自己还没有当上老板呢。再说了,当上老板也应该多想想事业上的计划和蓝图,而不是专在女人身上下功夫。当老板,得干老板该干的事。
他转过身,走向公车站牌。一会儿,自己要等的车来了,他便上去了。现在这公车都无人售票,管事的只有一个司机,另外,还有监控器监视着投钱口。上车之后,司机也会盯着你。在他严峻的目光下,人们一一将一块钱塞进去,等大家都落座之后,成刚运气不错,也捞到一个位置坐下。望望窗外的风景,窗外都是他所熟悉的地方,店铺招牌的颜色,即使眼睛不看,他也知道是什么。他的邻座是一个老太大,有六十几岁了。
没过几分钟,车吱嘎一停,到了下一个站点。前后门一开,有下车的,也有上车的。那老太太颤颤巍巍地走了,成刚身子一挪,便挪到了里面座位上。这样,看窗外的景物更为方便。他望着窗外的报纸摊,回想着与之有关的往事。
这时,他感觉身旁多了一个人,与此同时,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钻进鼻子。不用看,这是一个年轻女性。由于好奇,成刚转回头,便看到了这个人。
这是一个学生模样的姑娘,看年纪,也就二十多一点。长长的睫毛、高耸的鼻子,白里透红的俏脸上布满阴云,薄薄的红唇紧闭,嘴角还生了一个小小的美人痣。她穿了一套深蓝的牛仔服,虽是坐着,成刚也能看出她的身材非常标准。
因为她长得不错,成刚便多看了她几眼。她有所警觉,转脸看成刚,本想发作,见他不像坏人,又将头转回去。当两人一对视的刹那,成刚觉得她的目光好犀利,简直像刀子一样。这个姑娘给人的感觉很有个性。
成刚不禁拿她跟兰月比较。兰月以前也是忧郁、清冷的,不过现在她的痛苦过去了,忧郁不见了,只剩下清冷。这种清冷虽说看来不亲切,但是并不让人生畏。而这个姑娘的气质,却是让人想后退。
成刚真想问问她有什么心事,很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把她变得如此沧桑沉重。这时,他对她起了一种同情之心,很想伸出援助之手,让她恢复她这个年纪应有的轻松和活泼。
但这种想法也只是想想而已,没有实行的可能。他连人家的姓名都不知道,要是冒然询问心事,只怕达不到目的不说,还得被人家臭骂一顿,以为他存心不良。怎么办呢?还是打消这个荒唐的念头吧。
他时不时地看那个姑娘一眼,每看一眼,都觉得她很可怜,她看起来很需要别人的温暖。哪知道,过没一会儿,那姑娘转头瞪着成刚,虽不说什么,那眼光中也充满了敌意。成刚还觉得奇怪呢,她为什么要瞪我?把眼睛瞪得跟灯泡似的,我没有得罪她啊!
过了几站之后,那姑娘站起来,身材果然不错,个子还挺高呢。她瞪着成刚冷冷地说:“下次你再这么偷看我,我就给你一个嘴巴子。”
说罢,像是示威似的,使劲跺了一下脚,转过身决然而去。
她走了,倒是没事,但却令成刚感到很尴尬。旁边有一些人正用嘲笑的眼光看他。他笑了笑,自我解嘲地说:“看什么,有什么好看的?女朋友耍性子,有什么好奇怪?过几天就好了。”
那些人听罢,果然都不看他了。
成刚笑咪咪的,心想:这个妞倒挺凶的,不知道是什么来路。是哪个学校的学生吧?干嘛这么凶,这么一副强尸面孔呢?足不是失恋了?还是被强好了,导致心理变态?下次要是碰上她,她要是再对我这么凶、这么无礼,我非得教训教训不可。让她知道我男子汉的尊严可不允许别人亵渎。男人可以什么都不要,就是不能不要脸。
由于正想着心事,他差点坐过站,幸好有公车的语音提示。他背上皮包,匆匆地下了车,大步流星地往自己家走去,心里还想着刚才小妞的蛮横与霸道。他心想:别让我再遇上你,要是我成刚发起威来,一定教你很难看。
他心事重重地回到家。进了门,换过鞋,把提袋往沙发上一扔,上卧室里往床上一躺,心想:还是自己家里好。兰花家里虽然也行,但是哪比得上这里的物质条件呢?
他舒服地在床上打了几个滚,想想跟美女打滚的情景,真是太爽了。那样的日子要是天天有,那才够劲呢。
他躺了没多久,手机又发出短信的声音。他心想:这回又是谁呢?是兰花,还是兰月?
拿过来一瞧,却是李阿姨发来的。内容是:“情人是鲜花,抓在手里不想撒:朋友是葱花,哪里需要哪里抓;小秘是火花,偶尔来点小摩擦;老婆是麻花,饿了才会想起她。”
成刚看罢大笑,心想:这挺有道理。老婆成了一种需要,情人像是艺术品。但这样说未免对老婆有点太不公平。但在生活中,也确实是这样子。他仔细想想,自己的哪个情人不是鲜花呢?但兰花也不差就是了。
想到这儿,他发了短信给兰月,告诉她自己已经到家。然后,打了电话给兰花,告诉她自己已顺利到达,不用担心。
兰花说道:“我知道你不喜欢做饭。得了,你每天还是出去吃吧,记住,少喝酒,多吃菜,酒喝多了不好。”
成刚答应一声,说道:“我知道了,我会爱护自己的身体。”
兰花说道:“你办完正事,就快点回来陪我吧。你不在我的身边,我觉得我身边空空荡荡的。”
成刚笑了,说道:“瞧你,还跟个小孩子似的,咱们也不是刚结婚。好了,我会尽快回去的。”
又说了几句,才把电话挂断了。
他心想:那几个女人还不知道我走的事呢,应该告诉她们,不然她们会担心。这么想着,便发了短信给小路和玲玲,还特地跟玲玲加了句:记得通知兰雪。
发完短信后,他在屋里转了一圈,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。看过之后,觉得只是落了些灰。想到兰花的叮嘱,便拿了抹布打扫。即使干活的时候,他的心也没有闲着,还是想着美女。想过自己的那些女人之后,就想起风雨荷,想起新认识的小王以及凶得像一头豹子一样的公车小妞。美丽的女人都是一幅画、一首歌、一部好车啊!
简单地收拾一下之后,觉得应该吃饭了。于是他打电话要附近的饭店送来几样可口的小菜,打开一瓶好酒自斟自饮起来。酒是好东西,几口下肚之后,他全身血液像是被火点燃了似的。他想到在自己的床上,兰花、兰月、小路是怎样的热情和性感啊,唉,现在谁来相伴呢?
吃完饭,他便躺到卧室睡着了。一觉醒来,已经下午三点多钟。坐起来揉揉惺忪的眼睛,听到手机的短信声。他心想:一定是她们发来的吧?除了她们,还能有谁呢?
走过去,将手机短信打开一看,果然是她们。玲玲的短信是:“成大哥,你说走就走,也不告诉我一声,我要生气了。回来时,别忘了第一个来看我。玲玲吩星星、吩月亮地盼你回来。”
成刚心想:玲玲到底是一个温柔懂事的姑娘,连发的短信都教人喜欢。
再看小路,写的是:“成刚,你真混蛋。走时连个屁都不放,回来看我不赏你个嘴巴?在省城老实点,别勾三搭四、勾五搭六,也不怕意外中标,烂掉鸡鸡。”
落款是最爱你的人小路。
成刚看罢苦笑,心想:这充满火药味和诅咒的东西,也说是最爱我。这样的爱,一般人可是接受不了,幸好我是成刚,早就习惯她的满嘴粗话、胡说八道。因为要是不这样说的话,那就不是她了。当然,他也可以感觉到,她对自己确实是有爱的。
再看兰月的,则是另一种风格:“日不见,如隔三秋。青山不改,绿水悠悠。当君归来日,梨花带雨流。”
成刚见了,大为欣赏,心想:到底是兰月,到底是老师,有知识、有修养的人,风采自非他人所及。她的魅力可不只表面上的美貌和丰腴,还有丰富的内涵。我真是幸运,真是艳福无边。回想昔日的好事,一颗心岂有不醉的呢?
目前的问题是,身边孤孤单单,连个美女都没有。漫漫长夜,谁来给我温暖和柔情?女人虽多,也是远水不解近渴。在省城,自己相近的女人并没有谁,继母不能算,雨荷也不是情人。这个女警官还恨着自己吧?她说过要跟自己比武,还要打得自己连滚带爬,真够凶的。
他百无聊赖一下午,可谓度日如年。好容易天黑了,他感觉分外孤独,既不想找什么朋友喝酒去,也不想在家上网或者看书。他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女人相伴呢。女人对自己作用是别的所不能代替的。
既然家里没有女人,那么自己出去找找吧。即使不能一亲芳泽,即使是过过瘾也是好的。这么想着他便打起精神,穿好衣服,兴冲冲地出了门,仿佛是去赴一个美丽的约会一般。
到了街上,他才开始想自己该去哪里。他心想:夜晚是女人们露面的良辰,许多女人都在夜晚展示魅力。自己要去找鸡吗?不好,即使没有女人,也不该堕落到那种地步。得了,还是找个规矩点的地方吧!
于是他想到了酒吧、夜总会等场所。他随意散步,在路旁各式各样灯光的映照下,寻找着自己的目标。城市不像农村,到了晚上静悄悄的,路上连个行人都少见。这里不然,晚上仍是黄金时期,不但车多,人也很多。许多人画伏夜出,夜生活才是他们最看重的。
在他走路的过程中,偶尔会看见路边有女人浓妆艳抹,穿着暴露,手里还夹根烟,不时抽上两口,眼睛常常斜视着,眼神不正。看到这种女人,成刚连忙匆匆而过,像是躲瘟疫似的。同样是女人,他也需要女人,但对这种女人他从不来电。一想到他们千人骑、万人摸、乱人人,他总是感到反胃恶心想吐。虽说她们落到如此下场,有许多复杂的原因、有值得同情的一面。可是,成刚认为,一个女人再为难、再无奈,也不应该干这行。干了这行,就不叫人了,是一生都洗刷不掉的耻辱。
当他路过一家舞厅时便动了心。那家门口响着节奏铿锵的曲子,显示着粗犷、奔放、狂野、激情。门口的灯五颜六色,跟着音乐变幻莫测,墙上的“洋妞”也一明一暗。明亮时,能看到她穿着三点式,一手抚胸一手揉胯,眼睛释放着野性和贪婪。虽说是画,也弄得跟真的一样,成刚不得不佩服现代人的聪明与才智。
进了里面,等于进入一个蒙胧的世界。大厅里灯光闪烁,喇叭震耳,因为来得早,舞池里还没有人跳舞。大家都在座位上吃吃喝喝、说说笑笑。洒脱和惬意的姿态,使人觉得世界太平,从来就没有苦恼、灾难、战争、疾病等等。
成刚在正对舞池的位置上坐好,等着节目的开场。他享用着几瓶啤酒和一些零食,一会儿瞧瞧舞厅,瞧瞧舞台,一会儿看看周围快乐的人们。他发现,多数人都不是自己来,都是有伴,形单影只的找不到几个。在这种时候,他更加思念自己的女人们。
大概坐了有十几分钟,喝了半瓶酒。一个女人像幽灵一样在他对面坐下,幽暗中,只见她留着长头发,上半身穿着比胸罩大一点的东西,下面露着两条大腿。她的脸凑近成刚,说道:“帅哥,一个人很没意思吧,让我来陪你吧。”
在音响发威的环境里,成刚也听到了她的声音。
成刚看了她两眼,挥了挥手说道:“快走吧,我这里不需要你。我的女朋友很快就会来了,当心她挠花你的脸。”
那女人向成刚做了个鬼脸,扭肩摆臀地走了。成刚看了看她的背影,心想:兰月众女给我的感觉是诱惑、是美丽,而她这样的女人却只会让我觉得不舒服。我成刚虽是色鬼,也是有原则的色鬼,我不是嫖客样的男人,什么女人都行。
望着望着,好戏终于开场了。首先乐曲一变,变成标准爵士快歌。一个大块头的男人出现在舞台上,他穿了条内裤,披了一件红斗篷,头戴顶礼帽。那胳膊上、大腿上的肌肉看起来挺大、挺结实。这种打扮引起在场女士们的欢呼,她们像是很喜欢这样的男人,跟那种猴子形的、太监形的正好两样。
那男人向台下送个飞吻,台下突然激动了起来,大家全被点燃了身上的血液,纷纷离座涌向舞池。眨眼间,宽绰闪着彩色灯光的舞池热闹起来,大家大呼小叫地动起来、舞起来。那样子各不相同,有人像长虫扭动,有人像黑熊摇动,有人像机器般晃动,有人像生病,有人像性交,有人像发疯,有人像发骚当然,也有人跳得很好,像是受过专业训练。
成刚悄悄地喝着酒,经常看看舞厅和舞台。他对男人不感兴趣,专门盯着女人看。在头上的彩灯、霓虹灯的转动下,其他人的脸都不太能看清,好像身在一个虚幻聊斋似的世界,自己都难以认识自己。
当他喝完一瓶酒时,再看舞台,男人已下去,上来一个女生。虽说离得近些看不清楚脸,但是,凭感觉那身材很不错。够高,三围也好,她的打扮比较符合这个场合。她的上半身只有件胸罩,银光闪闪,下半身穿着像是由破布条围成的玩意。布条扬起时,可以看到同样发着白光的小内裤。
她跳起来了,跳得那么灵活、那么急促,但狂野之中带着矜持,奔放之中有所节制。
成刚不禁对她动了好奇心,也放下酒杯进入舞池之中。他一边乱舞,一边观察那女的。这回看清楚了,因为专门有一束灯光照耀领舞台,所以他才能把对方看得一清二楚。嘿,她的身材果然好,颀长标致,她的长相也不错,年轻漂亮,又有点野性,只是脸上的忧郁之色难以抹去。她像是女王一样,冷冰冰地打量着芸芸众生。
成刚看她晃头、甩发、扭腰、踢腿、晃屁股,无论哪一个动作都那么自然流畅,不像是在作商业表演,倒像是自娱自乐。由于生得好看,舞跳得好,台下人不时报以口哨声及掌声。那姑娘始终是同一个表情,没有特殊的反应,好像她对这一切都习以为常。
成刚仔细看了她一会儿,发现她有点眼熟,好像在哪见过。他在人群中舞动着,想了好一会儿才豁然开朗,这个姑娘不就是在公车对自己无礼的那个丫头吗?原来她是干这个的,我还以为是在校的学生呢。那么多的职业,选哪行不行,为什么非得选这一行呢?
成刚凑到前排去,想把她看得更清楚。只见她的胳膊和大腿都很白、很美,连小肚脐也圆圆深深的,挺可爱。每当她侧身时,还可以看到小内裤紧包鼓绷绷的屁股。那屁股肉竟露出一小部分,使人想入非非。每当她一将腿抬高时,那紧紧的胯间也让人胡思乱想。
她多像一个妖精,勾引着多情的男人。那些男人一边跳着,一边大叫,兽性十足。他们都把脸对着她,有的向前拱着下体,脸上带着淫笑。这连成刚见了都觉得不爽,真想痛骂他们没有教养,可是,这种场合就是这个样子。
这时候,一个最大胆的男人晃着往舞台去了。
那人是个醉汉,头发又长又乱,一身酒气。他蹒跚走动,走过成刚的身边,再往前去,一弯腰竟上了舞台。领舞的姑娘非常反感,可又不能赶他走。在以往,像这样的家伙她见过。但老板说过,不能跟顾客翻脸,因为顾客可是上帝。
于是,她往旁边让了让,留个跳舞的空间给他。在音乐的伴奏下,舞台出现两个人,一个像是上帝派来的精灵,另一个则像从山上下来的怪物。那人摇摇摆摆,可就是不倒下去,他满身的酒气让她想逃跑。台下的人看到这两个强烈对比,许多人都忍下住笑了。
跳了几下,那醉汉停下了,睁大小眼睛看姑娘的身子,垂涎三尺的样子,很让人感到恶心。那姑娘实在受不了那种侵略的目光,一边跳着舞一边说道:“你快下去吧,别在这儿出洋相。这不适合你。”
那醉汉头一摇,说道:“我就偏不走。”
眼睛尽往姑娘的胸前盯、胯下盯,盯得姑娘心里直发毛。
那姑娘强忍怒火,说道:“你赶紧下去吧,再这么看我,我就跟你急眼了。”
那醉汉嘿嘿一笑,说道:“急什么眼啊?是上面的眼,还是下面的眼?”
那姑娘气得几乎停下动作,说道:“快滚下去,回家跟你妈说这话吧。”
那醉汉一脸淫笑说道:“小妞还挺凶的,不过,我就喜欢厉害一点的,玩起来才有味道。”
说着,突然伸手在姑娘的胸脯上捏了一把。捏得那姑娘啊地一声,脸色都变了。她遇见的无礼客人多了,但像这样流氓的倒是头一个。
那姑娘停止跳舞,猛地一扬手,朝他的红脸上就是一个耳光,与此同时,一只脚抬起,哆地一声,踢在醉汉的肚子上。那醉汉大叫一声摔到了台下,在地上还翻滚了好几圈,好半天也没爬起来。
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使音乐停止,大厅一片寂静,也使台下人大感意外,大家都停住了。望着这意外的场面,成刚倒是不怎么吃惊,对于打架的事,那还不是家常便饭吗?引起他注意的是,那姑娘出手之快、出脚之急、攻击之准,都叫成刚吃惊。他凭感觉也知道,这姑娘练过几天武。难怪她白天敢那么对我说话呢,原来她是有两下子的。既然有两下子,为什么要干这个职业呢?这个职业本身就受气,随时会受到他人的欺侮,这样的姑娘应该有更好的选择才对。
警卫闻迅赶来,把醉汉扶起来。醉汉嘴里骂骂咧咧,也不知道骂些什么。老板也出来了,将几个人都领到里面去。转眼间,音乐照常响起,大家照常跳舞。那个领舞的男生又上来了,照样生龙活虎地舞着,一点不受影响。
经此风波,成刚已没有跳舞的兴趣。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,回想着刚才的事,非常佩服那姑娘的勇气跟魄力。他深感这姑娘可不是小绵羊、弱女子,这样的姑娘并不多见。他拿她跟自己的女人相比,觉得跟兰雪、小路有点像。要是跟雨荷相比呢,也有近似之处。不知道出了这事,他们会怎么处理,弄不好,这姑娘可能会丢掉这个工作。不过,丢了就丢了吧,这种工作也不怎么体面,更可以说丢脸。
他想着心事,喝着酒,目光不时往他们消失的方面看去。那边黑鸦鸦的,没有什么变化,里面的人不知道在干什么呢。而这边的领舞台上,在那个男生下去之后,又上来别的女生。不过身材与姿色都比较平庸,不值得成刚的注意。他心想:这么半天不出来,是不是被老板炒了鱿鱼?作为舞厅的工作人员,客人虽说有错,但你也不能动手打人。这一巴掌出去、一脚踢出去,不知道影响多坏呢。更会对舞厅的生意有影响。
过了大约有半小时吧,那边终于有人出来。先是那个醉汉,在两名警卫的搀扶下,往大厅外面去。他嘴里还嘟囔着什么,走起路来一拐一拐,显然那一脚不轻,摔得也够重。等这人走了之后,又过了十几分钟,那穿三点式的打人姑娘才出来。
成刚想从她的脸上看出点什么,但她的脸依然是严肃、忧郁的,不见有什么不正常的反应。这次,她没有往正面的舞台去,而是去了这舞台的对面,也就是在成刚的右侧,原来那儿还有个舞台呢,不同的是这个台上立着一根钢管。她来到台上时,头顶便有一束光照过来,使她很显眼地出现在人们视野中,大家都把身子转过来看她,想看看她的钢管舞跳得怎么样。
在音乐的节拍中,她跳起来了。时而像猴子一样攀上去;时而像小鸟盘旋;时而双腿夹管,身子倒垂;时而又胳膊夹管,做出种种动作。她的玉臂、她的秀腿、她的腰肢、她的圆臀,在各种动作中层示着诱人的风采、女性的柔美。那半露鼓鼓涌涌的肉球,那形状美妙而活跃的翘臀,以及她迷离而深沉的眼神,都教成刚色心大动,恨不得能搂在怀里为所欲为。
在她的表演中,观众的热情重新被点燃。大家跳着、叫着、舞动着双臂,每一个人都觉得血液像大江一样奔流,比烈火还要热。
在姑娘下场休息之后,成刚还恋恋不舍。虽然他不怎么懂舞,但他承认,她有一定的水准,她的动作不是任何一个姑娘都能做得出来,那动作里有武术和杂技的特点。更难得的是,她的动作那么自然,姿态那么耐看,并不让人觉得粗俗不雅。成刚不禁在心里暗暗叫好。
他悄悄地问经过身边的服务生,这个跳舞的姑娘叫什么名字?服务生回答道:“她叫宋欢。”
成刚又问道:“她是什么身份?来这跳舞多久了?”
服务生回答道:“她是念书的大学生,才来一个多月。”
成刚点了点头,接着问道:“她为什么来这跳舞呢?她家里是怎么回事?”
服务生笑了笑,说道:“这就不清楚了,这你得问我们老板,或者她本人。我们这些干活的不知道。”
成刚打发走服务生,又陷入了沉思。他心想二这么出色的姑娘陷在这个地方有点太可惜,她看起来像是一个自爱的姑娘。不然,她刚才不会动手。看来她一定是有不少苦衷,也许我可以帮助她。可是,人世间的苦难那么多,需要帮助的人也不计其数,我一个人的力量有限,我又能帮助得了几个人呢?
后来的时间里,那姑娘又上台跳了几次舞。到凌晨左右,客人渐渐散去,舞厅也打烊了。成刚喝完了酒,过足了瘾,成为最后离去的客人。走的时候,还回头张望,心想:这个姑娘也该回家了吧?或许我应该找她谈谈。
他这么想着,便来到门外。在门外转着,并不离开。他想,这个姑娘总不会住在这里吧?这里应该不会包住吧?
等了好一会儿,那姑娘才走出来。这时的她,身上自然不是三点式的衣着。她穿得很严实,那一身芳香的白肉已看不到了。她走得不紧不慢,像是在想着心事似的。成刚等她走近了,便礼貌地迎上前,说道:“宋欢,你终于出来了,我等你有一会儿了。”
那姑娘吃了一惊,停住脚,在路灯的照耀下,她的脸上显出警惕和疑惑。她后退一步说道:“你是谁?你想干什么?”
成刚微笑道:“你好,我叫成刚,我在一家大公司上班,并不是坏人。刚才我在舞厅里跳舞来着,你的舞跳得真好,我很喜欢。你打那个醉鬼的样子,真是潇洒、真是痛快。看得出来,你是练过武的。”
宋欢上上下下打量了成刚几眼,沉声问道:“你到底是谁?你究竟想怎么样?我可是好人家的姑娘,不是当小姐的。”
成刚双臂张了张,说道:“你想到那里去了?我是对你的印象好,才想跟你谈一谈。我觉得你的条件不错,不应该在这里干这一行。为什么不干别的职业呢?既然你是个学生,更应该慎重选择自己的职业才是。”
这话听得宋欢心里一酸,有一种想哭的感觉。因为成刚的话触动了她心灵上的伤口,使她觉得好痛,半天都说不出话来。她心里翻江倒海,很不是滋味。
成刚忙说道:“你是好人家的姑娘,我也是好人家的小子。我对你并没有什么恶意,我只是想帮你。”
宋欢猛地睁大眼睛,看了看成刚,说道:“谢谢你了,我自己的事,我会自己处理。你不要多管闲事,就当我是个贱货好了。”
说完,她匆匆跑了,再不回头,像是有野兽追她一般。
成刚望着她上了一辆计程车,转眼间消失在夜色中。他并没有感到懊恼生气,而是感到一种凄楚。他才不相信她是什么贱货,若真是贱货,还上这儿跳什么舞啊,直接当小姐就是了。以她的姿色和条件,当小姐挣钱比这快多了。
对他来说,她是一个谜。因为是个谜,更叫人兴趣深厚。他带着重重疑云,住家走去。
第十三集 第三章 艳女发威
只有十个字:“相思如满月,夜夜减清辉。”
看到这两句,成刚心里感到温暖。这是一个美女的动情之言,代表了她内心世界的呼声。有这样的情人,自己还有什么遗憾呢?自己才走了这么一会儿,她就这样说,可见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有多重要。我该给她回点什么呢?应该回个精彩些的,能代表我的心意的。
想来想去,最后发了两句古诗:“春蚕到死丝方尽,蜡炬成灰泪始干。”
他觉得这两句足以代表自己的感情。古人多么了不起,能把感情写得这么有深度、有力度,太感人了。这样的句子,自己绝对想不出来。不然,人家怎么是大诗人呢?
他放好手机,小王正转头看他,眨着美目含笑说:“太子,什么事这么高兴?看你脸上的幸福劲让我都嫉妒了。是不是妻子发短信了?”
接着又很礼貌地说“如果不方便的话,就不用说了,我不想打听你的秘密。”
成刚见她笑得温柔甜美,又充满了青春气息,绝对比一朵盛开的月季花好看,心里一荡,也眯着眼说:“这不算什么大不了的秘密,可以告诉你,这是我老婆发的。对了,以后可不要叫我‘太子’,多别扭,好像我真等着继承皇位似的。”
小王很认真地问:“那我以后叫你什么呢?”
成刚说道:“得了,你就叫我成刚吧。这样比较直接也比较痛快。”
小王点头,说道:“好,成刚。”
成刚哎了一声,两人相视而笑。在笑容中,他们觉得彼此的距离更近,不像初相识,而像是多年的老朋友。他们都觉得在对方面前可以不必拘束,可以畅所欲言,不必戴着面具见人。
成刚就问:“小王,你的男朋友在放假的这段期间,一定对你关怀倍之吧?什么电话、短信每天都不间断吧?”
他很想知道这个美女的私生活是什么样子。
小王摇摇头说:“他每天就只知道干活挣钱,还贷款,别的事都不知道。”
成刚问道:“还什么贷款呢?”
小王回答道:“他贷款买了一间公寓,这公寓跟一座山似的压在他的身上,几乎让他喘不过气,我看着都心疼。我想帮他分担、帮他还钱,但他说什么也不肯。”
成刚思了一声,说道:“他是心疼你,只是不知道他这公寓是什么情况?”
小王笑容减少了,叹息着说:“我们俩的薪水也不算低,可是想结婚就得有房子。我们本想租个房子结婚,可是我没同意。租人家的房子,我老是觉得没有安全感。人家心情好还行,要是心情坏的话,说赶你走你就得走,居无定所跟个流浪汉差不多。我还是想要有自己的房子。”
成刚感慨道:“在城市买房子挺不容易。若是普通人,一间房子就够扒层皮了。”
小王皱起眉头,说道:“就是。尽管千难万难,我还是想拥有自己的房子。既然一次掏不出那么多钱来买房,只好贷款买了。但买完之后我就后悔了,这简直像慢性毒药慢慢地折磨人。可是在城市里住,作为普通人,只有选择买房子这条路。我们买的算便宜了,五千一平米,七十平方,定价三十五万块。订金交了十万,剩下的二十年内还清。”
成刚点点头,说道:“一十年还二十五万,一年还一万多块,一个月还一千多块就行。不过,既然是贷款,利息还是挺高的,连本带利加一起,这楼可不便宜。”
小王语气沉重地说:“是啊,我男朋友的压力可大了。我想跟他一起分担,他不肯,他非得把所有的重担都往自己身上扛。他说,这种事不能让女朋友背,一个男人得有责任感。”
成刚称赞道:“他倒是一个很有感情、很有责任的人。你的命不错。”
小王说道:“他的人品不错,只是太老实了,有时候还缺乏主见。他的学历挺高,能力也不差,只是在选工作方面,眼光总是不好,不然他每个月的收入可以更高。唉,他要是有你这样好命就好了。”
她望着成刚,露出艳羡之色,像是望着天王巨星一样。
成刚摆了摆手,说道:“你的意思是指我父亲财大势大,我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他给的了?”
小工的美目睁得大大地说道:“难道不是吗?如果你父亲不伸手,你现在住哪里呢?”
成刚哈哈一笑,说道:“小王,你弄错了。我现在的房子不是我父亲买的,他没有掏一分钱,这房子完全是我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。你看我像寄生虫吗?”
小王喔了一声,说道:“你这么厉害?我还以为你今天的一切,都是你父亲给你的。他那么有钱,怎么会不管你呢?”
成刚表示:“他没有不管我,是我自己不想让他给我什么,我想自己动手创造自己的财富。我大学毕业之后,基本上就没向父亲拿钱了。我努力赚钱,用了几年的时间买到了自己的房子。”
小王噢了一声称赞道:“你真厉害,我一直以为你的一切都是你父亲提供的。你是生在富贵之乡,衣来伸手,饭来张口,是天生的少爷命。原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。”
成刚很严肃地说:“我从小独立性就很强,我父亲在我小时候,就常跟我说:‘一个男人要靠自己,不能靠别人,父母也不能陪你一辈子。你得靠自己的力量创造美好的未来。’我就是按照他的话做。在事业方面,我很佩服我的父亲。我想,虽说我不如他那么优秀,我也要做出点成绩给他看,让他知道我不是寄生虫。”
小王说道:“你什么都靠自己,不用他操心,他一定很安慰。”
成刚思了一声说道:“他跟我说,我身上有他的影子。可我知道,我在事业方面比起他来差远了。我注定要当好一个普通人。”
小王说:“可是你以后还是要继承你父亲的事业。那事业是他的,他百年之后当然给你了。”
成刚笑了笑说道:“那可不好说,他也不只我一个儿子,还有老婆呢。”
想到继母,眼前便出现了她诱人的身影,同时也不禁回忆起往事,使他大有不安之感。那种事还是忘掉才好,忘掉了,才能活得快乐。
小王轻轻一笑,说道:“你不用掩饰了。公司上下都传遍了,你就是下任的老板。公司里的同事们都想认识你,跟你拉拉关系呢。”
成刚笑道:“认识我有什么用?一个人有没有发展,得看他自己的本事和表现。一个人要是不争气,即使是亲兄弟也帮不了他。”
小王说道:“有道理,跟我想得一样。”
成刚问道:“小王,我父亲最近身体怎么样?”
小王放低声音说道:“我可以告诉你,不过你可别跟别人说。你父亲的身体状况,你江叔是严格保密着。”
成刚脸上露出斯文地笑,说道:“我是他儿子,打听一下,总可以吧。”
小王奇怪地问:“你为什么不自己问他呢?”
成刚回答道:“我怎么没问?只是我父亲这个人很要面子。他只要能说话、能走路,他就会说很好。因此,对他的身体状态,我了解得不够,所以这才问你。”
小王小声说:“他的情况时好时坏,医院隔个五、六天就得去一次。我问过你江叔,为什么不让你父亲休息休息?江叔说,不该问的事就不要问。”
成刚听了之后,心情变得十分沉重。他心想:父亲这病真不好说,要是他突然发病得厉害,很有可能再也醒不过来。作为一个儿子,我应该怎么帮他呢?我是不是应该回到他的身边,为他分忧解难呢?唉,我也是一个不孝的儿子,只想着自己的快乐,没有对他尽心尽力。可是他从来不想在别人面前露出软弱和孤独的模样,他总是要在别人面前树立一个强者的形象。既然他是强者,我想插手也不行。
这时候,小王望着成刚露出暧昧的笑容。成刚见了奇怪,说道:“怎么了?小王,我有什么不对劲吗?”
小王咧嘴一笑,露出白牙,说道:“没有没有,只是想到一个关于你的传闻。”
成刚问道:“什么传闻呢?”
在她笑容的光彩中,他觉得心里暖洋洋的,像是心泡在泉水中一样好受。
小王眨了眨眼,又转了转眼珠,看着成刚说:“我说了你可别生气。”
成刚说道:“你说吧,什么大不了的会让我生气呢?”
小王将声音放到最低,但成刚勉强能听清楚:“有同事说,你在大学的时候就很风流,特别喜欢女生,还跟女生发生过亲密关系呢。”
说着,小王红了脸,将头也垂下了。
成刚听了直笑,洒脱地说:“我是一个正常男人,正常男人就得做该做的事。”
小王抬起来,迎上他热情的目光,不知怎么又害羞了,再度低下头来。这时,她的芳心跳得厉害,似乎要跳出胸腔。
有了这么一位美女相伴,旅途不但不寂寞,还很愉快和舒服。那么久的旅途,仿佛一转眼就到了。成刚真希望路程能再长一些,相处的时间能再久一些。
车下了高速公路,进入市区,速度便放慢了。客车陷在车流之中,周围是一望无边的楼群。连上面的天空都变得狭小,人则成为了井底之蛙。
车一停下,旅客们鱼贯而出,成刚与小王也各自拎着行李下了客车。下车后,他们都深吸几口气。车里的空气毕竟太闷了,现在脚踩在地面上,望着高高的天空,觉得自由可真好。
成刚望向小王,说道:“小王,你往哪去啊?”
小王将包背好,说道:“我往住处去。你呢?”
成刚回答道:“自然是回家了。我家离这不算远,到我家坐坐怎么样?”
小王说道:“谢谢了。我回去还有事,改天吧。改天一定去打扰。”
她的俏脸上带着矜持与羞涩,显得非常动人。
成刚笑道:“好好,改天你可得来啊。”
小王说:“只要你不嫌烦就行。”
成刚真诚地说:“我举双手欢迎你。来之前,先打个电话给我吧。”
小王爽快答应,说道:“行,你的电话几号?”
于是成刚便说给他听。小王就打了试试,成刚的电话响起来,拿出来一看,看到了小王的号码,暗暗记在心里。之后,成刚问明了小王的详细住处,帮她拦了一辆计程车,请小王坐进去,并将车费给付了。
小王不答应,说道:“成刚,你太客气了。我有钱,我不需要你付钱。”
成刚很洒脱地笑着,说道:“你不是拿我当朋友吗?跟朋友还客气什么。走吧,有空咱们电话联系。”
见他这么说,小王也不再客套。小王向成刚挥挥手,计程车便开走了,小王随着车消失在前方的车流里。成刚回想跟她这次的交谈,觉得小王挺有味道,有文静的一面,也有活泼的一面,更重要的是很耐看,挺讨人喜欢。以后自己要是当了公司老板,一定要特别照顾她。她不是没有房子吗?这我就可以帮助她。至于,她会怎么回报自己,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。
不过,自己怎么会想得这么远呢?自己还没有当上老板呢。再说了,当上老板也应该多想想事业上的计划和蓝图,而不是专在女人身上下功夫。当老板,得干老板该干的事。
他转过身,走向公车站牌。一会儿,自己要等的车来了,他便上去了。现在这公车都无人售票,管事的只有一个司机,另外,还有监控器监视着投钱口。上车之后,司机也会盯着你。在他严峻的目光下,人们一一将一块钱塞进去,等大家都落座之后,成刚运气不错,也捞到一个位置坐下。望望窗外的风景,窗外都是他所熟悉的地方,店铺招牌的颜色,即使眼睛不看,他也知道是什么。他的邻座是一个老太大,有六十几岁了。
没过几分钟,车吱嘎一停,到了下一个站点。前后门一开,有下车的,也有上车的。那老太太颤颤巍巍地走了,成刚身子一挪,便挪到了里面座位上。这样,看窗外的景物更为方便。他望着窗外的报纸摊,回想着与之有关的往事。
这时,他感觉身旁多了一个人,与此同时,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钻进鼻子。不用看,这是一个年轻女性。由于好奇,成刚转回头,便看到了这个人。
这是一个学生模样的姑娘,看年纪,也就二十多一点。长长的睫毛、高耸的鼻子,白里透红的俏脸上布满阴云,薄薄的红唇紧闭,嘴角还生了一个小小的美人痣。她穿了一套深蓝的牛仔服,虽是坐着,成刚也能看出她的身材非常标准。
因为她长得不错,成刚便多看了她几眼。她有所警觉,转脸看成刚,本想发作,见他不像坏人,又将头转回去。当两人一对视的刹那,成刚觉得她的目光好犀利,简直像刀子一样。这个姑娘给人的感觉很有个性。
成刚不禁拿她跟兰月比较。兰月以前也是忧郁、清冷的,不过现在她的痛苦过去了,忧郁不见了,只剩下清冷。这种清冷虽说看来不亲切,但是并不让人生畏。而这个姑娘的气质,却是让人想后退。
成刚真想问问她有什么心事,很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把她变得如此沧桑沉重。这时,他对她起了一种同情之心,很想伸出援助之手,让她恢复她这个年纪应有的轻松和活泼。
但这种想法也只是想想而已,没有实行的可能。他连人家的姓名都不知道,要是冒然询问心事,只怕达不到目的不说,还得被人家臭骂一顿,以为他存心不良。怎么办呢?还是打消这个荒唐的念头吧。
他时不时地看那个姑娘一眼,每看一眼,都觉得她很可怜,她看起来很需要别人的温暖。哪知道,过没一会儿,那姑娘转头瞪着成刚,虽不说什么,那眼光中也充满了敌意。成刚还觉得奇怪呢,她为什么要瞪我?把眼睛瞪得跟灯泡似的,我没有得罪她啊!
过了几站之后,那姑娘站起来,身材果然不错,个子还挺高呢。她瞪着成刚冷冷地说:“下次你再这么偷看我,我就给你一个嘴巴子。”
说罢,像是示威似的,使劲跺了一下脚,转过身决然而去。
她走了,倒是没事,但却令成刚感到很尴尬。旁边有一些人正用嘲笑的眼光看他。他笑了笑,自我解嘲地说:“看什么,有什么好看的?女朋友耍性子,有什么好奇怪?过几天就好了。”
那些人听罢,果然都不看他了。
成刚笑咪咪的,心想:这个妞倒挺凶的,不知道是什么来路。是哪个学校的学生吧?干嘛这么凶,这么一副强尸面孔呢?足不是失恋了?还是被强好了,导致心理变态?下次要是碰上她,她要是再对我这么凶、这么无礼,我非得教训教训不可。让她知道我男子汉的尊严可不允许别人亵渎。男人可以什么都不要,就是不能不要脸。
由于正想着心事,他差点坐过站,幸好有公车的语音提示。他背上皮包,匆匆地下了车,大步流星地往自己家走去,心里还想着刚才小妞的蛮横与霸道。他心想:别让我再遇上你,要是我成刚发起威来,一定教你很难看。
他心事重重地回到家。进了门,换过鞋,把提袋往沙发上一扔,上卧室里往床上一躺,心想:还是自己家里好。兰花家里虽然也行,但是哪比得上这里的物质条件呢?
他舒服地在床上打了几个滚,想想跟美女打滚的情景,真是太爽了。那样的日子要是天天有,那才够劲呢。
他躺了没多久,手机又发出短信的声音。他心想:这回又是谁呢?是兰花,还是兰月?
拿过来一瞧,却是李阿姨发来的。内容是:“情人是鲜花,抓在手里不想撒:朋友是葱花,哪里需要哪里抓;小秘是火花,偶尔来点小摩擦;老婆是麻花,饿了才会想起她。”
成刚看罢大笑,心想:这挺有道理。老婆成了一种需要,情人像是艺术品。但这样说未免对老婆有点太不公平。但在生活中,也确实是这样子。他仔细想想,自己的哪个情人不是鲜花呢?但兰花也不差就是了。
想到这儿,他发了短信给兰月,告诉她自己已经到家。然后,打了电话给兰花,告诉她自己已顺利到达,不用担心。
兰花说道:“我知道你不喜欢做饭。得了,你每天还是出去吃吧,记住,少喝酒,多吃菜,酒喝多了不好。”
成刚答应一声,说道:“我知道了,我会爱护自己的身体。”
兰花说道:“你办完正事,就快点回来陪我吧。你不在我的身边,我觉得我身边空空荡荡的。”
成刚笑了,说道:“瞧你,还跟个小孩子似的,咱们也不是刚结婚。好了,我会尽快回去的。”
又说了几句,才把电话挂断了。
他心想:那几个女人还不知道我走的事呢,应该告诉她们,不然她们会担心。这么想着,便发了短信给小路和玲玲,还特地跟玲玲加了句:记得通知兰雪。
发完短信后,他在屋里转了一圈,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。看过之后,觉得只是落了些灰。想到兰花的叮嘱,便拿了抹布打扫。即使干活的时候,他的心也没有闲着,还是想着美女。想过自己的那些女人之后,就想起风雨荷,想起新认识的小王以及凶得像一头豹子一样的公车小妞。美丽的女人都是一幅画、一首歌、一部好车啊!
简单地收拾一下之后,觉得应该吃饭了。于是他打电话要附近的饭店送来几样可口的小菜,打开一瓶好酒自斟自饮起来。酒是好东西,几口下肚之后,他全身血液像是被火点燃了似的。他想到在自己的床上,兰花、兰月、小路是怎样的热情和性感啊,唉,现在谁来相伴呢?
吃完饭,他便躺到卧室睡着了。一觉醒来,已经下午三点多钟。坐起来揉揉惺忪的眼睛,听到手机的短信声。他心想:一定是她们发来的吧?除了她们,还能有谁呢?
走过去,将手机短信打开一看,果然是她们。玲玲的短信是:“成大哥,你说走就走,也不告诉我一声,我要生气了。回来时,别忘了第一个来看我。玲玲吩星星、吩月亮地盼你回来。”
成刚心想:玲玲到底是一个温柔懂事的姑娘,连发的短信都教人喜欢。
再看小路,写的是:“成刚,你真混蛋。走时连个屁都不放,回来看我不赏你个嘴巴?在省城老实点,别勾三搭四、勾五搭六,也不怕意外中标,烂掉鸡鸡。”
落款是最爱你的人小路。
成刚看罢苦笑,心想:这充满火药味和诅咒的东西,也说是最爱我。这样的爱,一般人可是接受不了,幸好我是成刚,早就习惯她的满嘴粗话、胡说八道。因为要是不这样说的话,那就不是她了。当然,他也可以感觉到,她对自己确实是有爱的。
再看兰月的,则是另一种风格:“日不见,如隔三秋。青山不改,绿水悠悠。当君归来日,梨花带雨流。”
成刚见了,大为欣赏,心想:到底是兰月,到底是老师,有知识、有修养的人,风采自非他人所及。她的魅力可不只表面上的美貌和丰腴,还有丰富的内涵。我真是幸运,真是艳福无边。回想昔日的好事,一颗心岂有不醉的呢?
目前的问题是,身边孤孤单单,连个美女都没有。漫漫长夜,谁来给我温暖和柔情?女人虽多,也是远水不解近渴。在省城,自己相近的女人并没有谁,继母不能算,雨荷也不是情人。这个女警官还恨着自己吧?她说过要跟自己比武,还要打得自己连滚带爬,真够凶的。
他百无聊赖一下午,可谓度日如年。好容易天黑了,他感觉分外孤独,既不想找什么朋友喝酒去,也不想在家上网或者看书。他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女人相伴呢。女人对自己作用是别的所不能代替的。
既然家里没有女人,那么自己出去找找吧。即使不能一亲芳泽,即使是过过瘾也是好的。这么想着他便打起精神,穿好衣服,兴冲冲地出了门,仿佛是去赴一个美丽的约会一般。
到了街上,他才开始想自己该去哪里。他心想:夜晚是女人们露面的良辰,许多女人都在夜晚展示魅力。自己要去找鸡吗?不好,即使没有女人,也不该堕落到那种地步。得了,还是找个规矩点的地方吧!
于是他想到了酒吧、夜总会等场所。他随意散步,在路旁各式各样灯光的映照下,寻找着自己的目标。城市不像农村,到了晚上静悄悄的,路上连个行人都少见。这里不然,晚上仍是黄金时期,不但车多,人也很多。许多人画伏夜出,夜生活才是他们最看重的。
在他走路的过程中,偶尔会看见路边有女人浓妆艳抹,穿着暴露,手里还夹根烟,不时抽上两口,眼睛常常斜视着,眼神不正。看到这种女人,成刚连忙匆匆而过,像是躲瘟疫似的。同样是女人,他也需要女人,但对这种女人他从不来电。一想到他们千人骑、万人摸、乱人人,他总是感到反胃恶心想吐。虽说她们落到如此下场,有许多复杂的原因、有值得同情的一面。可是,成刚认为,一个女人再为难、再无奈,也不应该干这行。干了这行,就不叫人了,是一生都洗刷不掉的耻辱。
当他路过一家舞厅时便动了心。那家门口响着节奏铿锵的曲子,显示着粗犷、奔放、狂野、激情。门口的灯五颜六色,跟着音乐变幻莫测,墙上的“洋妞”也一明一暗。明亮时,能看到她穿着三点式,一手抚胸一手揉胯,眼睛释放着野性和贪婪。虽说是画,也弄得跟真的一样,成刚不得不佩服现代人的聪明与才智。
进了里面,等于进入一个蒙胧的世界。大厅里灯光闪烁,喇叭震耳,因为来得早,舞池里还没有人跳舞。大家都在座位上吃吃喝喝、说说笑笑。洒脱和惬意的姿态,使人觉得世界太平,从来就没有苦恼、灾难、战争、疾病等等。
成刚在正对舞池的位置上坐好,等着节目的开场。他享用着几瓶啤酒和一些零食,一会儿瞧瞧舞厅,瞧瞧舞台,一会儿看看周围快乐的人们。他发现,多数人都不是自己来,都是有伴,形单影只的找不到几个。在这种时候,他更加思念自己的女人们。
大概坐了有十几分钟,喝了半瓶酒。一个女人像幽灵一样在他对面坐下,幽暗中,只见她留着长头发,上半身穿着比胸罩大一点的东西,下面露着两条大腿。她的脸凑近成刚,说道:“帅哥,一个人很没意思吧,让我来陪你吧。”
在音响发威的环境里,成刚也听到了她的声音。
成刚看了她两眼,挥了挥手说道:“快走吧,我这里不需要你。我的女朋友很快就会来了,当心她挠花你的脸。”
那女人向成刚做了个鬼脸,扭肩摆臀地走了。成刚看了看她的背影,心想:兰月众女给我的感觉是诱惑、是美丽,而她这样的女人却只会让我觉得不舒服。我成刚虽是色鬼,也是有原则的色鬼,我不是嫖客样的男人,什么女人都行。
望着望着,好戏终于开场了。首先乐曲一变,变成标准爵士快歌。一个大块头的男人出现在舞台上,他穿了条内裤,披了一件红斗篷,头戴顶礼帽。那胳膊上、大腿上的肌肉看起来挺大、挺结实。这种打扮引起在场女士们的欢呼,她们像是很喜欢这样的男人,跟那种猴子形的、太监形的正好两样。
那男人向台下送个飞吻,台下突然激动了起来,大家全被点燃了身上的血液,纷纷离座涌向舞池。眨眼间,宽绰闪着彩色灯光的舞池热闹起来,大家大呼小叫地动起来、舞起来。那样子各不相同,有人像长虫扭动,有人像黑熊摇动,有人像机器般晃动,有人像生病,有人像性交,有人像发疯,有人像发骚当然,也有人跳得很好,像是受过专业训练。
成刚悄悄地喝着酒,经常看看舞厅和舞台。他对男人不感兴趣,专门盯着女人看。在头上的彩灯、霓虹灯的转动下,其他人的脸都不太能看清,好像身在一个虚幻聊斋似的世界,自己都难以认识自己。
当他喝完一瓶酒时,再看舞台,男人已下去,上来一个女生。虽说离得近些看不清楚脸,但是,凭感觉那身材很不错。够高,三围也好,她的打扮比较符合这个场合。她的上半身只有件胸罩,银光闪闪,下半身穿着像是由破布条围成的玩意。布条扬起时,可以看到同样发着白光的小内裤。
她跳起来了,跳得那么灵活、那么急促,但狂野之中带着矜持,奔放之中有所节制。
成刚不禁对她动了好奇心,也放下酒杯进入舞池之中。他一边乱舞,一边观察那女的。这回看清楚了,因为专门有一束灯光照耀领舞台,所以他才能把对方看得一清二楚。嘿,她的身材果然好,颀长标致,她的长相也不错,年轻漂亮,又有点野性,只是脸上的忧郁之色难以抹去。她像是女王一样,冷冰冰地打量着芸芸众生。
成刚看她晃头、甩发、扭腰、踢腿、晃屁股,无论哪一个动作都那么自然流畅,不像是在作商业表演,倒像是自娱自乐。由于生得好看,舞跳得好,台下人不时报以口哨声及掌声。那姑娘始终是同一个表情,没有特殊的反应,好像她对这一切都习以为常。
成刚仔细看了她一会儿,发现她有点眼熟,好像在哪见过。他在人群中舞动着,想了好一会儿才豁然开朗,这个姑娘不就是在公车对自己无礼的那个丫头吗?原来她是干这个的,我还以为是在校的学生呢。那么多的职业,选哪行不行,为什么非得选这一行呢?
成刚凑到前排去,想把她看得更清楚。只见她的胳膊和大腿都很白、很美,连小肚脐也圆圆深深的,挺可爱。每当她侧身时,还可以看到小内裤紧包鼓绷绷的屁股。那屁股肉竟露出一小部分,使人想入非非。每当她一将腿抬高时,那紧紧的胯间也让人胡思乱想。
她多像一个妖精,勾引着多情的男人。那些男人一边跳着,一边大叫,兽性十足。他们都把脸对着她,有的向前拱着下体,脸上带着淫笑。这连成刚见了都觉得不爽,真想痛骂他们没有教养,可是,这种场合就是这个样子。
这时候,一个最大胆的男人晃着往舞台去了。
那人是个醉汉,头发又长又乱,一身酒气。他蹒跚走动,走过成刚的身边,再往前去,一弯腰竟上了舞台。领舞的姑娘非常反感,可又不能赶他走。在以往,像这样的家伙她见过。但老板说过,不能跟顾客翻脸,因为顾客可是上帝。
于是,她往旁边让了让,留个跳舞的空间给他。在音乐的伴奏下,舞台出现两个人,一个像是上帝派来的精灵,另一个则像从山上下来的怪物。那人摇摇摆摆,可就是不倒下去,他满身的酒气让她想逃跑。台下的人看到这两个强烈对比,许多人都忍下住笑了。
跳了几下,那醉汉停下了,睁大小眼睛看姑娘的身子,垂涎三尺的样子,很让人感到恶心。那姑娘实在受不了那种侵略的目光,一边跳着舞一边说道:“你快下去吧,别在这儿出洋相。这不适合你。”
那醉汉头一摇,说道:“我就偏不走。”
眼睛尽往姑娘的胸前盯、胯下盯,盯得姑娘心里直发毛。
那姑娘强忍怒火,说道:“你赶紧下去吧,再这么看我,我就跟你急眼了。”
那醉汉嘿嘿一笑,说道:“急什么眼啊?是上面的眼,还是下面的眼?”
那姑娘气得几乎停下动作,说道:“快滚下去,回家跟你妈说这话吧。”
那醉汉一脸淫笑说道:“小妞还挺凶的,不过,我就喜欢厉害一点的,玩起来才有味道。”
说着,突然伸手在姑娘的胸脯上捏了一把。捏得那姑娘啊地一声,脸色都变了。她遇见的无礼客人多了,但像这样流氓的倒是头一个。
那姑娘停止跳舞,猛地一扬手,朝他的红脸上就是一个耳光,与此同时,一只脚抬起,哆地一声,踢在醉汉的肚子上。那醉汉大叫一声摔到了台下,在地上还翻滚了好几圈,好半天也没爬起来。
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使音乐停止,大厅一片寂静,也使台下人大感意外,大家都停住了。望着这意外的场面,成刚倒是不怎么吃惊,对于打架的事,那还不是家常便饭吗?引起他注意的是,那姑娘出手之快、出脚之急、攻击之准,都叫成刚吃惊。他凭感觉也知道,这姑娘练过几天武。难怪她白天敢那么对我说话呢,原来她是有两下子的。既然有两下子,为什么要干这个职业呢?这个职业本身就受气,随时会受到他人的欺侮,这样的姑娘应该有更好的选择才对。
警卫闻迅赶来,把醉汉扶起来。醉汉嘴里骂骂咧咧,也不知道骂些什么。老板也出来了,将几个人都领到里面去。转眼间,音乐照常响起,大家照常跳舞。那个领舞的男生又上来了,照样生龙活虎地舞着,一点不受影响。
经此风波,成刚已没有跳舞的兴趣。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,回想着刚才的事,非常佩服那姑娘的勇气跟魄力。他深感这姑娘可不是小绵羊、弱女子,这样的姑娘并不多见。他拿她跟自己的女人相比,觉得跟兰雪、小路有点像。要是跟雨荷相比呢,也有近似之处。不知道出了这事,他们会怎么处理,弄不好,这姑娘可能会丢掉这个工作。不过,丢了就丢了吧,这种工作也不怎么体面,更可以说丢脸。
他想着心事,喝着酒,目光不时往他们消失的方面看去。那边黑鸦鸦的,没有什么变化,里面的人不知道在干什么呢。而这边的领舞台上,在那个男生下去之后,又上来别的女生。不过身材与姿色都比较平庸,不值得成刚的注意。他心想:这么半天不出来,是不是被老板炒了鱿鱼?作为舞厅的工作人员,客人虽说有错,但你也不能动手打人。这一巴掌出去、一脚踢出去,不知道影响多坏呢。更会对舞厅的生意有影响。
过了大约有半小时吧,那边终于有人出来。先是那个醉汉,在两名警卫的搀扶下,往大厅外面去。他嘴里还嘟囔着什么,走起路来一拐一拐,显然那一脚不轻,摔得也够重。等这人走了之后,又过了十几分钟,那穿三点式的打人姑娘才出来。
成刚想从她的脸上看出点什么,但她的脸依然是严肃、忧郁的,不见有什么不正常的反应。这次,她没有往正面的舞台去,而是去了这舞台的对面,也就是在成刚的右侧,原来那儿还有个舞台呢,不同的是这个台上立着一根钢管。她来到台上时,头顶便有一束光照过来,使她很显眼地出现在人们视野中,大家都把身子转过来看她,想看看她的钢管舞跳得怎么样。
在音乐的节拍中,她跳起来了。时而像猴子一样攀上去;时而像小鸟盘旋;时而双腿夹管,身子倒垂;时而又胳膊夹管,做出种种动作。她的玉臂、她的秀腿、她的腰肢、她的圆臀,在各种动作中层示着诱人的风采、女性的柔美。那半露鼓鼓涌涌的肉球,那形状美妙而活跃的翘臀,以及她迷离而深沉的眼神,都教成刚色心大动,恨不得能搂在怀里为所欲为。
在她的表演中,观众的热情重新被点燃。大家跳着、叫着、舞动着双臂,每一个人都觉得血液像大江一样奔流,比烈火还要热。
在姑娘下场休息之后,成刚还恋恋不舍。虽然他不怎么懂舞,但他承认,她有一定的水准,她的动作不是任何一个姑娘都能做得出来,那动作里有武术和杂技的特点。更难得的是,她的动作那么自然,姿态那么耐看,并不让人觉得粗俗不雅。成刚不禁在心里暗暗叫好。
他悄悄地问经过身边的服务生,这个跳舞的姑娘叫什么名字?服务生回答道:“她叫宋欢。”
成刚又问道:“她是什么身份?来这跳舞多久了?”
服务生回答道:“她是念书的大学生,才来一个多月。”
成刚点了点头,接着问道:“她为什么来这跳舞呢?她家里是怎么回事?”
服务生笑了笑,说道:“这就不清楚了,这你得问我们老板,或者她本人。我们这些干活的不知道。”
成刚打发走服务生,又陷入了沉思。他心想二这么出色的姑娘陷在这个地方有点太可惜,她看起来像是一个自爱的姑娘。不然,她刚才不会动手。看来她一定是有不少苦衷,也许我可以帮助她。可是,人世间的苦难那么多,需要帮助的人也不计其数,我一个人的力量有限,我又能帮助得了几个人呢?
后来的时间里,那姑娘又上台跳了几次舞。到凌晨左右,客人渐渐散去,舞厅也打烊了。成刚喝完了酒,过足了瘾,成为最后离去的客人。走的时候,还回头张望,心想:这个姑娘也该回家了吧?或许我应该找她谈谈。
他这么想着,便来到门外。在门外转着,并不离开。他想,这个姑娘总不会住在这里吧?这里应该不会包住吧?
等了好一会儿,那姑娘才走出来。这时的她,身上自然不是三点式的衣着。她穿得很严实,那一身芳香的白肉已看不到了。她走得不紧不慢,像是在想着心事似的。成刚等她走近了,便礼貌地迎上前,说道:“宋欢,你终于出来了,我等你有一会儿了。”
那姑娘吃了一惊,停住脚,在路灯的照耀下,她的脸上显出警惕和疑惑。她后退一步说道:“你是谁?你想干什么?”
成刚微笑道:“你好,我叫成刚,我在一家大公司上班,并不是坏人。刚才我在舞厅里跳舞来着,你的舞跳得真好,我很喜欢。你打那个醉鬼的样子,真是潇洒、真是痛快。看得出来,你是练过武的。”
宋欢上上下下打量了成刚几眼,沉声问道:“你到底是谁?你究竟想怎么样?我可是好人家的姑娘,不是当小姐的。”
成刚双臂张了张,说道:“你想到那里去了?我是对你的印象好,才想跟你谈一谈。我觉得你的条件不错,不应该在这里干这一行。为什么不干别的职业呢?既然你是个学生,更应该慎重选择自己的职业才是。”
这话听得宋欢心里一酸,有一种想哭的感觉。因为成刚的话触动了她心灵上的伤口,使她觉得好痛,半天都说不出话来。她心里翻江倒海,很不是滋味。
成刚忙说道:“你是好人家的姑娘,我也是好人家的小子。我对你并没有什么恶意,我只是想帮你。”
宋欢猛地睁大眼睛,看了看成刚,说道:“谢谢你了,我自己的事,我会自己处理。你不要多管闲事,就当我是个贱货好了。”
说完,她匆匆跑了,再不回头,像是有野兽追她一般。
成刚望着她上了一辆计程车,转眼间消失在夜色中。他并没有感到懊恼生气,而是感到一种凄楚。他才不相信她是什么贱货,若真是贱货,还上这儿跳什么舞啊,直接当小姐就是了。以她的姿色和条件,当小姐挣钱比这快多了。
对他来说,她是一个谜。因为是个谜,更叫人兴趣深厚。他带着重重疑云,住家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