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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我的童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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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转眼几十年过去了,故事的主人公也从爷爷变成了我。

    听妈妈说,打从我出生那会儿就异于常人。别人怀胎40周就生了,而我用了足足50周,把家里人急的团团转,差点以为要憋出个哪吒。

    那时候乡下医院没那么好的条件,医生怕孩子胎死腹中,建议打催产针或者直接开刀剖腹产。那时候家里穷(好吧,就没富裕过),爸妈担心付不出医药费,犹豫了几天,爷爷一听这事后,连忙从寺庙请了假,跑到医院把爸妈臭骂了一顿,还和主任医生拍桌子,说我孙子这是晚熟的瓜儿,更甜,你们这些赤脚医生什么都不懂。

    后来在爷爷的坚持下,妈妈顶着大肚子回到了家,说来也奇怪,刚一回家的那天晚上,我就出生了。妈妈回忆说生我的时候一点都不疼,就像老母鸡下了个蛋。找了同村的接生婆帮我和妈妈护理。

    传说贾宝玉出生的时候有通灵宝玉含在嘴里,预示富贵天注定。而我出生的时候,眉心处多了一道很短的血疤,像是被人狠狠的抓了一道。由于肚子里没有其他兄弟姐妹了,这伤疤只可能是我自己抓的,还没出生就预示着我一生的不安分。

    很少有人能记得五岁以前的事情,可是我却记得清清楚楚。可能真如爷爷说的,我与众不同吧。虽然不能说话,但我能感受到外界的人与物。爷爷在我满月的时候,把珍藏的一块乌龟骨头碎片做成了一个奇特的吊坠,挂在我脖子上。记得爷爷最后抚摸着吊坠,对我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婴儿一本正经的说道:“这是甲骨文,我才知道这东西这么值钱。虽然答应了救命恩人,我不能把它卖了,可是你可以呀。等你长大了,就卖了它,讨个媳妇吧。”

    那时候家里买不起奶粉,除了母乳外,只能喝些米粥,或者从朋友家里讨要一点塑料袋包装,现在看来三无产品的专给小孩吃的面糊。再后来大点了,就喂鱼汤和嚼烂的鱼肉。我这副身子骨倒也争气,从来没得什么病,生龙活虎的,给爸妈省了不少麻烦和钱。

    三岁那年,印象比较深的是村里经过个算命的瞎子。那天妈妈正在洗衣服,为了不让我捣蛋,把我放在洗澡用的大木盆里,我一边晒太阳,一边不安分的四处张望,正好与那瞎子四目相对,我是不知道瞎子怎么看见我的,他来了劲头,跑过来摸了摸我。妈妈以为是人贩子,连忙呵斥他,瞎子开口说了些神神道道的话,没怎么听懂,但有这么一句:“这小孩是穷神下凡,把他扔了就是送穷,你们家就会脱贫。”妈妈自然不开心了,哪有丢自家小孩的,这瞎子胡说八道明显想要骗走小孩,拿起扫帚就把瞎子赶跑了。

    年底的时候,爷爷回来探亲。我也没搞懂过,出家人不是要斩断六根吗,爷爷倒是不忌讳,不过等我成年后才发现和尚娶妻生子都不是什么事,也算世道变化太快。爷爷听妈妈说起这件事,哈哈大笑:“那瞎子有些道行,可惜还不到家。我们王家命中注定十世赤贫,小巫就是第十世,衰到极致,正是穷神显灵的一世,也是穷神升天归位的一世。即使把小巫丢掉,我们也是穷人,改变不了的。不过常言道富不过三代,穷不过五服,也过不了三代。小巫这一代是末代,等他有了子嗣,阴极阳生,十世积累下来的运势反弹,必然十分惊人,那一辈的运势必然富贵冲天,成为天下首富也未可知。”

    爷爷的话,自然被大家当笑话听。不过他又说:“穷也有穷的好处,那就是本分做事,本分做人,心里踏实。”也许是想到奶奶的事,他顿了顿,本分做人不一定能本分过活,他继续道:“小巫我说了,是穷神显灵和归位的一代,所以他今后的命途和我们不太一样,可能会不太安分。殷实啊,还有美娟,你们以后不要把他管得太严,管不住的。就让他出去野吧,一切随缘。”

    也许是爷爷的话奏效了,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,我自从上小学开始就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,爸妈忙着农活,真就没怎么管过我,让我尽情的野去了。童年的时光,总是很美好的。在野地里,池塘里,柴堆里,学校破旧的教学楼里,在草长得比人还高的烂泥地操场里,都留下了我们这些熊孩子的脚步,可以说满满的都是回忆。

    那时候小孩子流行三五成群的在一起玩耍,谁要是孤零零的会被笑话,甚至欺负,由于我体格健壮,发育的比一般小孩子高半个头,又讲义气,本着全校穷苦学生团结起来的信心,帮助过不少被孤立的小孩子,他们很感激我,愿意跟在我这个“大哥哥”周围。原本我身边的好朋友只有黑子和肖亮两个六年级的同班,后来名气大了,又多了几个低年级的小跟班,有点后来大学时候小社团的意思,只不过主题不是棒球、推拿、艺术什么,纯粹就是玩耍。

    说来好笑,我能吸引那么多玩伴,还要归功于额头上的那个血疤。随着年岁的增长,血疤从原来的几毫米变成了一厘米,上粗下细,如同一把倒悬的剑,我只要一发怒,怒目圆睁的时候,血疤会些许张开,渗出血液,颜色血红而妖艳,这景象在小屁孩里还是很有威慑力的。

    那时候正值封神榜热映,杨戬的三只眼形象可谓风靡一时,我就谎称自己二郎神转世,在教训了几个不相信我胡扯的小屁孩后,我二郎神的名头算是做实了。现在想想,这不就是炒作嘛。

    那时候我们几个熊孩子天不怕地不怕,最爱干的事情就三样。第一件是欺负那些打扮漂亮的同班女生,说是欺负,无非就是掀裙子,抓毛毛虫放书包,或者对骂几句:“我就是不交作业,你能怎样,打我呀!”,看到她们气急败坏跑去报告老师的样子,我们就哈哈大笑,说不出的成就感。第二件就是打抱不平,哪个小孩受到欺负了,我们会挺身而出为其主持公道,当然了,被我们帮助的小朋友需要每个月孝敬三颗大白兔奶糖作为回报。有一次班里的大款给了我们每人一瓶玻璃瓶装的可口可乐,要我们和几个霸占球场的初中生评评理,我们真去了,初中生的个头比我们大得多,过去一看,原来都是油泼,没几句就打了起来,那次打的昏天暗地,日月无光,在教导主任的暴力干涉下,才堪堪收场,事后虽然屁股被爸妈打花了,但我舞哥的忠义之名算是彻底打响,名声传到了初中界。

    至于第三件事,就是寻找一个秘密基地。黑子的老爸以前在水库工作,不过这个水库由于设计的时候容量太小,加上治理河道的关系,几年前就已经荒废了,现在归入农业公司管,有时候会放闸灌溉农田用。黑子告诉我们,那个水库平时就一个老头子看管,但那老头还有着副业,平时基本不到水库来,而水库的边上有一个警卫亭一样的哨岗,木头做的,年久失修,接近散架的边缘。我们几个一合计,把哨岗挪了个位置,插上一面红领巾做成的旗子,宣告对这片水库的主权。以哨岗为据点,成立了血疤帮的秘密基地。

    秘密基地有什么用?这可是孩子王的顶级装备,不知道多少心怀不轨的高年级学生打这基地的主意,都被我们捍卫住了。黑子对暗恋的语文课代表说:“我把秘密基地分你一半。”,那女生成为了全班羡慕的对象,若干年后,两人结婚了,后来又离婚了,因为另一个男人和她说,我把兰博基尼的副驾驶留给你。

    我们在秘密基地那里玩的不亦乐乎,柴火烤地里偷来的番薯,水库里一边撒尿一边钓鱼,躺在草地上吹牛皮。

    无忧无虑的日子持续了一年多,那是在小学升初中的暑假,一件事情把一切都改变了。

    肖亮在水库溺水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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