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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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金漫不经心地问:“有多少?”
系统说:“有30!”
千金笑了。
三十不能算高,她记得系统当时说过,第一个任务者刚见到叶明辉时,初始好感度就有50。
但这也绝对不低了,毕竟她刚见到叶明辉时,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。
当时她可没有杀掉叶明辉的兄弟姐妹。
她只是看了叶明辉一眼,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,但是她杀了叶明钦的亲弟弟,叶明钦对她的好感度有30。
“真有意思。”千金舒展了下肩颈,抬起头看向天空中清明的黑夜,没有一片云,只有点点繁星,在空中闪烁着,像是一只只眼睛,冷酷地注视着地上所发生的一切事。
“他好像很讨厌他弟弟。”千金说。
系统仔细思考片刻,肯定了她的推测:“好像真的是这样耶。”
它说:“第一个任务者当时把叶明辉打通关之前,叶明钦的好感度一动不动,直到她成了叶明辉的未婚妻,叶明钦好感度很快后来居上,刷到比叶明辉还要高了。”
“你们人类啊……”它感叹。
“不过这件事无关紧要。”千金平静地说道。
要杀一个人,不在于他的年龄、性别和故事,只因为他挡在千金回家的路上。
千金去取刀。
张三荣简直是阵及时雨,他不仅为千金解决了军团作战的问题,还为千金解决了刀的问题。
千金的刀,再一次完全卷刃了。
她需要磨刀。
张三荣的青云客栈虽然毁了,但是他本就是西疆本地人,为这片土地立下汗马功劳,之后又在城中经营多年,为千金提供一个落脚的地方,和一个出色的磨刀师傅,还是做得到的。
新磨好的刀又快又锋利,千金轻轻一弹刀刃,发出一阵金石交击的声音。
身旁的张三荣暗中咂了咂舌。
这位代号阿修罗的姑娘,真的是人类么?人类的手指,怎会发出那样的声音?
但正是这份非人感,让张三荣凭空增添一份对千金信任。
如果是这样的怪物,那么她说要杀掉叶明钦,屠灭红毛夷族,或许真的能做得到……
收刀入鞘,千金便要出门去。
张三荣来得太及时,让千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。
如果就连这个真正的锦衣卫,都承认她是锦衣卫,那么还有谁能当面指斥她的锦衣卫身份是假冒的?
就算真的有,杀了就是。
如果边城的所有人都认为她是锦衣卫,那么她的命令,和皇帝的命令,又有什么区别?
从西疆到京城……千金默默地计算着路程。
如果是骏马,最少需要十天时间。
如果是信鸽……可能会有五天时间,西疆的消息传到京城,再从京城返回,往返也需要十天时间。
十天时间,一点儿不少。
西疆本地,人人与红毛有血海深仇,民心可用,如果操作得当,十天之内灭掉红毛一族,也并非做不到。
叶明钦修长城是为了什么?
或许他的本意不在于此,但是天道认可,京城也认可,不过是因为长城能抵御外敌入侵罢了。
千金做不到征调千万户人家,来修这长城。
但是她可以直接将外族全部消灭。
这个思路应当没有错,因为自从进入边城之后,千金的头顶,两天时间都没有再下过雨了,她也没有再吃到过夹杂着头发和蝇虫的冷饭。
从这个角度来说,这个张三荣,如何又不是此世天道特意送来的人物呢?
这就是千金的全部计划。
简单粗暴,但是她认为会有效。
就算中途发生了什么意外,总之叶明钦是死了。
这件事或许比消灭红毛更重要,因为千金发现,叶明钦是真的留着红毛当猪在养——哪天他不准备养了,准备直接杀掉,那千金就再也没有完成这个任务的机会了。
从这个角度来讲,叶明钦养寇自重这件事,对他有天大的好处,对千金,有更大的好处!
如果叶明钦不是红毛的对手的话,或许可以让他多活一会儿,免得千金杀了人却不能完成任务,惹得天道发怒。
但现在的情况是,叶明钦随时都有抢先一步的可能性,全看他自己决定什么时候更合适罢了。
张三荣说,叶家是太子党,或许他要等的时机是太子即位,出兵平定西疆,为新帝贺礼。
那要是太子马上就即位呢……?
如果红毛是由叶明钦所灭,而不是千金亲自动手的话,那她是一点儿天道气运都分润不到的。
那也意味着,她回不去荒界了。
只能在这个世界等待,等待着不知道何时,再有这样的机会,有一个立下不世大功的机会。
千金不是修士,她的寿命是有限的,那也就是说,大概率她会直接在这个世界老死。
所以叶明辉不仅必须杀,还必须速杀。
他现在是千金的竞争对手。
就好像两个饿了七天的人被困在一个小小的牢笼中,牢笼的正中央,放着一小碗只够一个人再苟延残喘一天的米粥。
千金漫不经心地问:“有多少?”
系统说:“有30!”
千金笑了。
三十不能算高,她记得系统当时说过,第一个任务者刚见到叶明辉时,初始好感度就有50。
但这也绝对不低了,毕竟她刚见到叶明辉时,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。
当时她可没有杀掉叶明辉的兄弟姐妹。
她只是看了叶明辉一眼,叶明辉对她的好感度只有2,但是她杀了叶明钦的亲弟弟,叶明钦对她的好感度有30。
“真有意思。”千金舒展了下肩颈,抬起头看向天空中清明的黑夜,没有一片云,只有点点繁星,在空中闪烁着,像是一只只眼睛,冷酷地注视着地上所发生的一切事。
“他好像很讨厌他弟弟。”千金说。
系统仔细思考片刻,肯定了她的推测:“好像真的是这样耶。”
它说:“第一个任务者当时把叶明辉打通关之前,叶明钦的好感度一动不动,直到她成了叶明辉的未婚妻,叶明钦好感度很快后来居上,刷到比叶明辉还要高了。”
“你们人类啊……”它感叹。
“不过这件事无关紧要。”千金平静地说道。
要杀一个人,不在于他的年龄、性别和故事,只因为他挡在千金回家的路上。
千金去取刀。
张三荣简直是阵及时雨,他不仅为千金解决了军团作战的问题,还为千金解决了刀的问题。
千金的刀,再一次完全卷刃了。
她需要磨刀。
张三荣的青云客栈虽然毁了,但是他本就是西疆本地人,为这片土地立下汗马功劳,之后又在城中经营多年,为千金提供一个落脚的地方,和一个出色的磨刀师傅,还是做得到的。
新磨好的刀又快又锋利,千金轻轻一弹刀刃,发出一阵金石交击的声音。
身旁的张三荣暗中咂了咂舌。
这位代号阿修罗的姑娘,真的是人类么?人类的手指,怎会发出那样的声音?
但正是这份非人感,让张三荣凭空增添一份对千金信任。
如果是这样的怪物,那么她说要杀掉叶明钦,屠灭红毛夷族,或许真的能做得到……
收刀入鞘,千金便要出门去。
张三荣来得太及时,让千金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。
如果就连这个真正的锦衣卫,都承认她是锦衣卫,那么还有谁能当面指斥她的锦衣卫身份是假冒的?
就算真的有,杀了就是。
如果边城的所有人都认为她是锦衣卫,那么她的命令,和皇帝的命令,又有什么区别?
从西疆到京城……千金默默地计算着路程。
如果是骏马,最少需要十天时间。
如果是信鸽……可能会有五天时间,西疆的消息传到京城,再从京城返回,往返也需要十天时间。
十天时间,一点儿不少。
西疆本地,人人与红毛有血海深仇,民心可用,如果操作得当,十天之内灭掉红毛一族,也并非做不到。
叶明钦修长城是为了什么?
或许他的本意不在于此,但是天道认可,京城也认可,不过是因为长城能抵御外敌入侵罢了。
千金做不到征调千万户人家,来修这长城。
但是她可以直接将外族全部消灭。
这个思路应当没有错,因为自从进入边城之后,千金的头顶,两天时间都没有再下过雨了,她也没有再吃到过夹杂着头发和蝇虫的冷饭。
从这个角度来说,这个张三荣,如何又不是此世天道特意送来的人物呢?
这就是千金的全部计划。
简单粗暴,但是她认为会有效。
就算中途发生了什么意外,总之叶明钦是死了。
这件事或许比消灭红毛更重要,因为千金发现,叶明钦是真的留着红毛当猪在养——哪天他不准备养了,准备直接杀掉,那千金就再也没有完成这个任务的机会了。
从这个角度来讲,叶明钦养寇自重这件事,对他有天大的好处,对千金,有更大的好处!
如果叶明钦不是红毛的对手的话,或许可以让他多活一会儿,免得千金杀了人却不能完成任务,惹得天道发怒。
但现在的情况是,叶明钦随时都有抢先一步的可能性,全看他自己决定什么时候更合适罢了。
张三荣说,叶家是太子党,或许他要等的时机是太子即位,出兵平定西疆,为新帝贺礼。
那要是太子马上就即位呢……?
如果红毛是由叶明钦所灭,而不是千金亲自动手的话,那她是一点儿天道气运都分润不到的。
那也意味着,她回不去荒界了。
只能在这个世界等待,等待着不知道何时,再有这样的机会,有一个立下不世大功的机会。
千金不是修士,她的寿命是有限的,那也就是说,大概率她会直接在这个世界老死。
所以叶明辉不仅必须杀,还必须速杀。
他现在是千金的竞争对手。
就好像两个饿了七天的人被困在一个小小的牢笼中,牢笼的正中央,放着一小碗只够一个人再苟延残喘一天的米粥。